民政及青年事務局今日在北角社區會堂為候任區議員安排地區治理培訓班。政務司司長陳國基囑咐全體候任區議員與市民緊密聯繫。民青局局長麥美娟要求區議員盡責履行新一屆區議會的各項職能。
陳國基分別在兩場培訓班上致辭,囑咐全體候任區議員全力推動經完善的地區治理體系,貫徹落實「下情上達、上情下達」,收集和反映地區民生意見,作為政府各部門制訂政策措施的重要支撐,並助力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和地區治理專組作出頂層督導和協調,讓相關部門和地區服務及關愛隊伍從而落實執行相應的地區服務和措施。
他又指,區議會需在地區層面協助做好政府施政解說和推廣工作。他期待全體候任區議員全力支持政府貫徹良政善治、充分發揮區議會諮詢和服務功能,並履職盡責,解決市民急難愁盼,切實為社區做實事、謀福祉,持續提高市民的安全感、獲得感和幸福感。
政府今日公布《區議員履職監察制度指引》和修訂後的《區議會常規》範本,麥美娟在培訓班上介紹有關內容。
她主持其中一場培訓班後會見傳媒時說,履職監察機制的原則是希望每名區議員上任後都與居民緊密接觸,協助居民解決問題和困難,並反映其意見。
指引列明對區議員的工作要求,包括按時出席會議、出席率不可低於80%、開設辦事處,每年向區議會主席提交報告,交代曾出席的活動、進行過的諮詢工作,並要參與區議會的會見市民計劃,在地區建立與市民恆常溝通聯絡的機制。
她指,當有區議員被指未能完成或履行履職監察機制,或作出足以被監察委員會調查的行為,便會由當區區議會過半數成員贊成或由當區三名區議員聯署經區議會主席提交民青局局長要求成立監察委員會。監察委員會由五名成員組成,其中一人為非區議員,其餘四人為非當區區議員。
監察委員會按調查結果向民青局局長建議懲處方式,包括口頭警告、罰款、停職、暫停辦事處營運或終止發放約滿酬金等。如果涉事區議員不滿或欲申訴,可向政務司司長提出。
培訓班上午場次為九個市區區議會而設,下午場次對象為九個新界區議會的候任區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