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今日在瑞士日內瓦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工作組會議,積極回應各方有關香港特區人權狀況的意見和建議,同時嚴正駁斥少數國家的無理失實言論。
工作組審議中國按照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機制提交的第四次報告,其中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的部分。陳國基擔任中國代表團副團長,連同香港特區政府官員以中國代表團成員身分出席會議。
他在會議上就香港特區人權狀況作出開場發言時說,隨着《香港國安法》貫徹落實和選舉制度經過完善,在動亂中惶恐度日已成過去,社會治安穩定得以回復,香港重回正軌。在國家《憲法》、《基本法》及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有關規定的保證下,香港市民可繼續享有合法權利和自由。
他指,法治是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和核心價值。香港在《基本法》保障下實施普通法制度,司法權也獨立行使,本港司法機構廣受國際認同。香港既是高度市場化、開放和國際化的經濟體,也堅守法治,集作為國際都會成功元素於一身。
他強調,憑藉國家堅實支持和「一國兩制」此獨特安排,香港作為世上唯一兼享全球優勢和中國優勢的城市,將繼續繁榮發展。
除開場發言,陳國基也積極回應各方有關香港特區人權狀況的意見和建議。他指,今日會議提出關於香港的意見和關注,部分顯然源於對香港實際情況的觀念錯誤和了解不足,他就此作出解說。
陳國基表示,沒有國家會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袖手旁觀。他回顧2019年香港最黑暗的時期,當時街道出現前所未見的暴力和隨意襲擊,暴徒投擲數千枚汽油彈、破壞公共設施、嚴重堵塞交通、惡意襲擊執法人員,致使香港社會嚴重受創。激進分子更明目張膽鼓吹「港獨」、尋求外國干預,嚴重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制定《香港國安法》旨在應對有關情況,讓社會回復穩定安全,也讓香港市民重獲在「黑暴」期間被奪去的權利和自由。實施《香港國安法》對香港市民回復安定繁榮的生活,至關重要。
陳國基表示,《基本法》在憲制層面保障基本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和新聞自由。《香港國安法》第四條明確訂明,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任何根據《香港國安法》採取的措施和執法行動必須遵守此原則。
他指,很多權利和自由並非絕對,《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明確指出必要時可通過法律予以限制,以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又或保障他人權利和自由。事實上,香港完全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其他相關國際公約的適用條文。
本港所有執法行動均嚴格依法進行,其中包括有關保障基本權利的規定。該等行動完全根據證據和適用法律採取,與相關人士的背景、職業或政治立場無關。
陳國基強調,就今日會議提到正在進行的法律訴訟,任何人都不應評論或干預。法官依法就國家安全的案件獨立作出裁決。倡議某些人或組織不應就其違法行為受到法律制裁,等同給予其犯法特權,全然違反法治精神。
每個國家都會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這既是主權國家的固有權利和責任,也是國際慣例。事實上,就維護國家安全進行本地立法是香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進行立法工作時會兼顧《基本法》條文,包括有關保障人權的條文。
陳國基重申,香港特區政府一如既往,堅定不移保障人權,並按照本港實際情況力臻完善,既把支援婦女、兒童、長者、弱勢社群、少數族裔以至輸入勞工等人士的工作做得更到位;也經受考驗,轉危為機,變得更強大。
他表示,憑藉國家堅實支持,香港會繼續在由治及興的新征程上更好發揮自身的獨特制度優勢。
陳國基又說,香港特區政府會繼續全力配合國家參與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的工作,有理有據、有力有節地向國際社會講好香港特區人權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