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光房地產基金於報告期間錄得收益按年增長7.9%至港幣419.2百萬元,主要源自西九匯六個月全期的貢獻。物業收入淨額增長5.1%至港幣323.2百萬元,成本對收入比率為22.9%。
反映利息支出急增至港幣111.3百萬元,可分派收入按年下降18.1%至港幣162.3百萬元。董事會已 通過派發中期分派每基金單位9.0港仙,相當於派發比率94.4%,而按報吿期間最後交易日錄得的 收市價港幣2.18元計算,年度化分派收益率為 8.3%。
陽光房地產基金之物業組合於2023年12月31日的估值為港幣18,480.6百萬元。總資產及資產淨值 分別為港幣19,083.4百萬元及港幣13,544.6百萬元,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為港幣7.95元。
營運摘要
陽光房地產基金整體物業組合於2023年12月31日的租用率為93.1%,與六個月前相若。於報告期間,寫字樓及零售物業組合分別錄得3.3%及0.8%的續租租金增長,以致整體續租租金增長為1.5%。
就主要寫字樓物業的營運表現而言,大新金融中心之租用率穩步改善,反映在企業租戶搬遷或擴充的 積極性增強所帶動下,新租賃活動逐漸回升。九龍區方面,富時中心及豐怡中心的租用率分別為97.5%及100%,展示對服務性相關行業而言,位處便利交通樞紐之旺角區的韌性。
零售物業組合方面,上水中心購物商場錄得續租租金增長4.8%,惟其租用率與六個月前相比為較低之90.7%,主要由於佔其可出租面積7.5%的幼稚園租戶提前退租所致。與此同時,隨著新都城一期物業 首階段翻新工程竣工,其租用率回升至 94.7%, 續租租金增長則為4.1%。
管理人之主席歐肇基先生表示:「根據目前的租賃進程,管理人對我們位於上水、將軍澳及元朗的購物商場之近期前景保持審慎樂觀。與此同時,管理人將繼續投放大量資源於資產再循環方面,在經濟環境依然充滿挑戰的情況下,致力為基金單位持有人創造價值。」
備註:隨附陽光房地產基金2023/24年中期業績財務摘要。
2023/24年中期業績財務摘要:
(以港幣百萬元列示,除另有列明外)
|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止六個月 | 截至2022年 12月31日止六個月 | 變動 (%) |
收益 | 419.2 | 388.5 | 7.9 |
物業收入淨額 | 323.2 | 307.6 | 5.1 |
除稅後溢利/(虧損)附註 | 79.7 | (274.4) | 不適用 |
可分派收入 | 162.3 | 198.2 | (18.1) |
每基金單位分派(港仙) | 9.0 | 11.0 | (18.2) |
派發比率 (%) | 94.4 | 93.7 | 不適用 |
| |||
| 於2023年 12月31日 | 於2023年 6月30日 | 變動 (%) |
物業組合估值 | 18,480.6 | 18,512.2 | (0.2) |
資產淨值 | 13,544.6 | 13,669.2 | (0.9) |
每基金單位資產淨值(港幣) | 7.95 | 8.06 | (1.4) |
資產負債比率 (%) | 26.3 | 26.1 | 不適用 |
附註:包括投資物業公允價值減少港幣53.0百萬元 (相對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六個月公允價值減少港幣 448.4百萬元)。
免責聲明:
本新聞稿所載資料並不構成在香港或任何其他司法權區的要約或邀請出售,或徵求他人提出要約或邀請以購買或認購陽光房地產基金的基金單位。
Hashtag: #陽光房地產基金
發佈者對本公告的內容承擔全部責任
關於陽光房地產基金
陽光房地產基金(股份代號:435)為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認可,並按日期為2006年5月26日之信託契約(經修訂及重列)(「信託契約」)構成的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自2006年12月21日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為投資者提供投資於多元化物業組合的機會。物業組合包括位於香港之11個寫字樓及6個零售物業,可出租面積合共約1.3百萬平方呎。寫字樓物業分佈於核心和非核心 商業區,而零售物業則座落於地區交通樞紐、新市鎮及人口稠密的市區地點。
關於管理人
陽光房地產基金之管理人為恒基兆業地產有限公司的間接全資附屬公司,其主要責任是根據信託契約 完全以基金單位持有人的利益為依歸,管理陽光房地產基金及其所有資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