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諮詢委員會今日在會議上按《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所訂定的環評程序審議並決定有條件通過新田/落馬洲發展樞紐環境影響評估報告,環境保護署表示會詳細研究報告,在全面和審慎考慮相關環評研究概要、技術備忘錄的要求、於公眾查閱期間由公眾和環諮會提出有關環境的意見後,決定是否批准報告,以及如果批准應附設的條件。
環保署指出,香港的環評程序是專業、客觀和高透明度的制度。《環評條例技術備忘錄》和《環評研究概要》為項目各項環評事宜訂定客觀和清晰的原則、程序、指引、規定和準則。《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旨在評估工程項目倡議人所提交發展方案的環境可接受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