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可按這裏收看整個記者會的手語翻譯短片。)
衞生署宣布,香港藥物及醫療器械監督管理中心明年年底成立,並於明年起分階段推行第一層審批新藥註冊機制,至2030年全面推行,是香港邁向成為國際醫療創新樞紐的重要一步。
衞生署署長林文健今日在記者會上表示,政府過去一年密鑼緊鼓,首先成立香港藥械監管中心籌備辦公室,檢視其他地方的藥械監管方式和研究法例修訂,最終制訂今日公布的時間表和路線圖。當局會透過三個「促進」,即促進藥械創新、促進優質監管、促進跨地域合作,全速推進相關工作。
促進藥械創新方面,林文健指,當局2023年11月引進「1+」新藥審批機制,全速推進新藥審批,「1+」機制雖僅推出約一年半,但政府已按該機制批准11款創新藥物在港註冊。
當局並促進優質監管,務求做到以監管帶動創新,並加快新藥註冊和審批效率。目前所有在「1+」機制下獲批的藥物,包括上述提及的創新藥物,都可在當局的目標150天內完成審批,成績斐然。
至於促進跨地域合作,林文健表示,在港澳藥械通政策下,現時已有51種香港註冊藥物和63種香港公立醫院正在使用的醫療儀器,可於45家內地指定醫療機構使用。
林文健續說,香港藥械監管中心的願景是創新進取、追求卓越、專業權威、譽滿全球。中心將會整合現時分布在衞生署不同單位,負責西藥、中藥和醫療器械的監管體系,進一步全方位提升現行制度,成為藥械監管方面的國際權威監管機構,同時讓香港市民及早受惠於最新科研成果,實現好藥港用、好械港用,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醫療創新樞紐的地位。
此外,政府明年起分階段實施新藥第一層審批機制,2030年全面推行。
衞生署助理署長(藥物)陳凌峯表示,政府會採用風險較低、安全性較高的策略,因此在2026年,機制會開始涵蓋一些已註冊化學藥的延伸應用註冊申請,例如更改劑型、劑量,或更改用途等,之後會擴展至生物藥。
陳凌峯表示,由於生物藥結構較複雜,因此機制會先處理化學藥,然後才處理生物藥;接下來會處理非首創藥,即並非新的作用機制或機理的藥物,最後擴展至所有新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