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式錄音帶(Cassette tapes)、匣式錄音帶(8-track tape)和 …… Flash。這三個媒介都需要一個播放器材能夠使用,而且這三個媒介要不就是死了不然就是在垂死邊緣。就像 CD 因為能更有效率的播放音樂而取代了錄音帶一樣,數位檔案也取代了 CD,現在 HTML5 也讓 Flash 開始顯得過氣了。
在網頁工程師之中,HTML 與 Flash 的爭論已經是存在了好幾年的熱門話題 —— 特別是在 Steve Jobs 發表了那篇惡名昭彰的 2010 公開信,表示 HTML5 才是真正的未來,而 Flash 將「不再必要」。但不論你是支持 Flash 還是 HTML5,你都無法否認 HTML5 在網頁和影片上的應用是來真的。
對於線上影片,HTML5 提供兩項 Flash 無法提供的支援:行動端的可行性與語意標記(Semantic Markup)。行動端互動深度的成長;娛樂、廣告、和購物對互動式影片的需求增加;以及 HTML 的開放式結構,這些都為 HTML5 在網頁上的稱霸建立了基礎,最終要把 Flash 逼入「功成身退(過氣)的科技名人堂」。(所以 Windows XP、Palm Treo 你們可能要讓點位,Flash 很快就要來加入你們了。)
- 行動裝置殺死了大明星 Flash
因為 iOS 和許多 Android 裝置都不支援 Flash,表示 Flash 的使用範圍就被限制在 PC 市場中 —— 然而,根據資訊科技研究公司 Gartner 的資料,這是個在 2013 到 2012 年間出貨量下降了 10% 的市場。
根據商業廣告研究機構 IAB(Interactive Advertising Bureau,互動廣告局),美國幾乎一半的手機用戶都擁有網路連接,並且每五個網頁訪客中就有一個是來自行動裝置。這個數字每個月都在增加,而還在用 Flash 製作互動影片的人們就等於是錯失了一大票行動端的客戶,因為他們無法在行動裝置上播放 Flash 影片。
就拿美國知名搖滾歌手 Bob Dylan 在去年底發佈的「Like a Rolling Stone」互動式影片作為例子吧!上百萬的 PC 用戶都在那個像電視一樣的介面上開心的點來點去。
但是,那些想在手機或平板電腦上看這支影片的使用者的使用經驗就不怎麼理想了:Android 用戶只會看到一小段預告片,並收到一段訊息請他們到 PC 上觀看完整的影片;而 iOS 的用戶則被導引到一個 App 的下載頁面─—— 不管是哪個選項總之就是不能再他們的行動裝置瀏覽器上播放影片就對了。
如果說有 1/5 的網頁瀏覽量是來自行動裝置,那就表示每五個人中就有一個人得要面對這樣糟糕的使用者經驗。
而當廣告業者、購物業者和企業主們都開始把注意力集中在行動端的重要性,當然也就會發現 Flash 在線上影片的嚴重限制。
- IAB 敦促廣告主在所有行動廣告上盡可能的使用 HTML5
在IAB 近期發佈的一封公開信中,IAB 敦促廣告主在所有行動廣告上盡可能的使用 HTML5,才能夠在不同的平台上運行。數間主要出版業者與廣告公司都共同簽署了這封信 —— 包括 AOL、Conde Nast、Forbes、Google、New York Times、Time、和 Wall Street Journal。信中表示,為了保障這些付費廣告能「在任何螢幕上都完美展示」,廣告應該要做成能與行動裝置相容的格式。
「而在製作行動端可用廣告上,唯一開放、符合產業標準、格式通用的,就是 HTML5,」信中這麼描述。
在數位行銷公司 Sizmek 的年度全球標竿報告的一篇文章《突破界線:互動深度遍及全球》中,該公司點出,轉而採用與行動端相容度較高的 HTML5 可以被說是數位廣告產業在 2013 年最重大的轉變之一。
這份透過 2013 年全球 9 千多億份廣告印象分析來揭露關鍵趨勢的報告表示,「我們可以預見 2014 年的 HTML5 使用率大幅上升,因為產業將會積極的採用這項能夠確保內容在不同螢幕完美曝光的出版標準。」
這個能在不同平台上展示廣告的功能不僅是對出版業者很重要,另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是,一旦一個觀看者點了這則廣告後,他應該要能夠可以沒有任何困難的買到他想要的產品。但這卻不是常態,因為採用 Flash 的網站會限制行動端用戶的行動。
在一次友人的經驗中,他本來打算用 iPad 在 Amazon 上花 $400 美元以上買個吸塵器的,但他想播放的那個產品影片因為缺乏 Flash 支援無法打開,終於逼得他放棄購買。這對於 Amazon 來說真是個巨大的損失。
那到底為什麼 Amazon 不把所有的影片做成 HTML5 的格式?
當然,有可能是工程師們還在努力要趕上新標準。畢竟你無法否認,過去對於工程師們來說,用 Flash 比用 HTML5 要容易多了。
- 從 Flash 到 HTML5 的數位大風吹
Forrester 近期發佈的一篇報告標題是:《促進企業移動化:認識下一代對發展、遞交、和參與的新需求》。文中指出,使用 HTML5 製作應用程式時,在 59% 的狀況中是會比預期的更花時間。主要是因為要在非原生響應式框架下測試並且修復各種狀況。
HTML5 並非完美;它還在開發的早期。但幸運的是,有一些厲害的公司就是專門為你解決這樣的問題 —— 你可以在一些軟體服務平台上工作,你就可以只要專心在你的創意上就好了。
無論如何,這些困難都是無法阻止企業主和遊戲開發商的。在一個開源網頁應用框架供應商 Sencha 近期的一份報告中,超過 60% 的企業應用開發者已經將重要專案轉換到 HTML5 或 Hybrid,而超過 70% 的 HTML 與 Hybrid 開發者在今年都比過去更大量的使用 HTML5。
- 行動裝置影片不是唯一的罪魁禍首
在遊戲產業中,用 HTML5 建立的遊戲越來越多。本部位在荷蘭的 Spil Games 就是一個採用 HTML5 的開發商。該公司計畫在今年底前發行超過 1,000 個 HTML5 的遊戲。
Spil Games 在網頁上已經發行了 5,000 個 Flash 遊戲,但這也代表了在他們資料庫中,有 5,000 個無法在手機或平板上運作的遊戲。
根據 Digital Buzz Blog,使用者在 iOS 和 Android 上所花的時間中,有 32% 是拿來玩遊戲。透過 HTML5,開發者能夠創造出可在任何裝置上運作的遊戲。只要看看 Google 之前在Google Chrome Experiments中所做出的那些超酷玩意兒就知道了(它們全都是用 HTML5 和 JavaScript 做成的,加上一些開放網頁技術像 Canvas、WebGL、和 WebRTC)。
而那個壓死 Flash 的最後一跟稻草是 …… SEO。
正如前面所說,行動端的應用是 HTML5 相對 Flash 來說最明顯的優勢,但在語義結構下,有另一個重要理由讓 HTML5 的互動影片顯得更加出色。由於 Flash 是一個完全封閉的容器,網路爬蟲與搜尋引擎無法直接看到 Flash 的內容,永遠也沒辦法。
而這為什麼重要呢?因為在一個互動式影片的語義架構中,你可以用網頁爬蟲能夠理解的片段在 HTML5 中來建造你的專案。但在 Flash 中,你被網路爬蟲掃過時,你得到的只是一個黑盒子,顯示出是一個 Flash 影片,除此之外再也沒有別的資訊了。
讓我們再來看看另一個互動式音樂影片(請點上圖),這是個片長 24 小時,以 HTML5 為基礎建立的專案,內容是美國饒舌歌手Pharrel Williams 的「Happy」。觀眾能夠與這個長 24 小時、有一群舞者對嘴 Pharrell 歌曲的影片進行互動,非常完美的顯示出你能夠用 HTML5 做出多麼強大而令人身臨其境的作品。
每 4 分鐘就會換一個或一群新的舞者,總共 360 個片段──其中的 24 個包含了 Pharrell 本人。除了他自己之外,還有許多知名人物的客串,如 Steve Carell、Jammie Foxx、Magic Johnson、Kelly Osborn…等。
這支影片真的相當出色,唯一可惜的是他因為沒有採用語義架構而錯失了許多潛在機會。如果他有好好的件好的話,這 360 個片段都應該要各自指向一個網頁,這樣才能夠讓觀賞者去 Google 搜尋 Jimmie Foxx 然後就跳出從該片段開始播放,或其他類似的功能。再沒有語義架構的狀況下,如果你沒有看完整支影片,你就無從知道這些精采片段會出現在哪裡。
- HTML5 最終會成為行動裝置創意內容的通用格式
把影片建構在語義架構下能夠允許網路機器人在爬過的時候以不同頁面分辨不同的影片片段。這個影片就能夠得到標題標籤和其他所有一般標準網頁會有的資訊(H1 標籤、後設資料…等),這樣就能夠讓機器人把每個片段當做個別的網頁掃過,分別讀出內容,使得搜尋排名能夠提高。
那些不用 HTML5 去製作影片的內容供應商都已經落後了,而且他們要是在不趕快把發行語言換成 HTML5 的話,很快就會被淹沒在滾滾黃沙中。但好消息是,現在開始有許多公司專門幫助你得到 HTML5 的所有好處,並為你解決所有的技術困難。
隨著行動裝置的使用比重不斷上升,那些還覺得 Flash 是最好的影片格式的人大概很快就得要改變心意了,而 HTML5 最終也會成為行動裝置創意內容的通用格式。
延伸閱讀:
(資料、圖片來源:The Next Web)
Source: techoran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