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如日中天的特斯拉電動車公司 CEO 馬斯克(Elon Musk)在 6 月 12 日丟出了一顆深水炸彈。在智慧產權當令的時代,所有的高科技公司都在「高築牆、廣積糧」,努力累積智慧財產,阻擋競爭對手進入競技場;馬斯克卻公開宣稱:「今天,我們把掛在大廳牆上的專利證書全拿了下來,基於開源運動(open source movement)的精神,任何人只要誠信善用特斯拉的專利,我們絕不會興起侵權訴訟。」
就在馬斯克宣布前半個月,法庭宣判蘋果和三星兩大手機品牌纏訟三年的專利官司,三星敗訴,應賠償蘋果 1 億 2 千萬美元侵權傷害。此案廣受全球矚目主要因為兩造都是國家級公司,其實專利訴訟已是現代經營者的日常功課,以美國為例,2012 年的專利訴訟首次超過 5,000 案,較 2011 年成長了 30%。
- 智慧財產權對創新是阻力還是助力?
在這種動輒興訟的時代裡,特斯拉雖然在電動車市場遙遙領先,但傳統汽油車大廠仍然四面環伺,馬斯克不以專利為交換籌碼,卻主動放棄訴求的權利,這豈不是開門揖盜?
至少股民大眾為馬斯克此舉大鼓其掌,二十天來股票居然漲了 15%。
智慧財產權對於創新到底是阻力,還是助力?馬斯克這次出招又把這個陳年議題帶回到科技論壇裡。
- 馬斯克跟福特一樣,面臨的環境很相似
在汽車發展史上,有一件著名的專利訴訟案件改變了汽車工業發展的走向。1895 年一位業餘發明者喬治塞爾登(George Seldon)取得了一項引擎專利,他別出異想,成立了一家專利授權聯盟(Association of Licensed Automobile Manufacturers, ALAM),並且成功說服了 30 家汽車廠商加入,包括最大的汽車公司 Winton。當時亨利福特剛離開愛迪生公司不久,一心投入正在發展中的汽車產業,但是兩次創業兩次失敗,第三次成立了福特動車公司,設計完成後,本想申請加入聯盟,無奈受到拒絕,他只好修改設計然後投入生產,上市後居然廣受市場歡迎。
毫不出人意外,ALAM 聯盟隨即在 1903 年向福特公司提出控訴,福特也不惜背水一戰,經過 8 年抗戰,在 1911 年得到全面勝訴,福特 T 型車也由此開啟了工業史上大量生產的時代。
馬斯克不是福特,但他們面臨的環境卻出奇的相似。兩人在汽車產業都是後生小子,羽量級的大衛面對重量級的歌力亞,不能力勝,只能智取。其次是百年前後,汽車工業都在面臨典範轉移的關鍵時刻。
- 電動車曾經流行過
在福特創業的年代,電動車其實比油動車更為流行。部分歸功於福特大量生產的技術,油動車成本大幅降低,終於將電動車逐出市場。馬斯克則看到化石燃料時代遲早會進入尾聲,汽車的前途必須依賴再生能源,電動車能早一天進入主流,化石燃料的匱乏對於人類和地球生態的衝擊越小。
電動車要能夠成為主流有兩個關鍵,一是高容量低成本的電瓶技術,二是密布成網的快速充電站。
然而現在全球共有三種快速充電的規格,一是日系車廠主導的 CHAdeMO,其次是歐美八大車廠共同制定的 SAE DC Jumbo,第三則是特斯拉獨有的 Supercharge。如果這三個標準僵持不下,將來的市區裡可能有三種不同的充電站,或者是一家充電站裝置了三種充電插頭。
- 充電方式是否能「書同文,車同軌」是關鍵問題
電動車的快速充電方式是否能「書同文,車同軌」,對於汽車產業、特斯拉公司、和消費大眾都是重大的關鍵問題。馬斯克這次放棄專利訴求,從另一個角度來說,也是企圖將特斯拉的競爭利基從產品的層次提升到平台的高度。
- 台灣需要建立智慧財產權的戰略觀點
特斯拉在台灣可能還沒有開始銷售,台灣也沒有特斯拉的主要零組件供應商,無怪乎這次馬斯克開放專利的新聞,在台灣似乎沒有受到太多的關注。其實台灣如果未來還想在全球科技產業和知識經濟裡佔有一席之地,無論業界或政府,都需要建立智慧財產權的戰略觀點。
綜觀全球技術授權總產值每年約 1000 億美金,其中美國佔 40% 以上,僅 IBM 一家公司每年技術授權金收入即高達 10 億美元,而台灣則是技術淨輸入國,一年對外繳付的技術權利金約計 1400 億新台幣,比 2013 年國家研發經費 932 億還高出 50%。
- 台灣在贏者全拿的智財遊戲中佔不到便宜
有人說三流的公司靠產品競爭,二流公司靠品牌,一流公司靠平台。台灣處於全球科技版圖的邊緣區域,想要玩自有平台的競爭遊戲,恐怕是說食不飽;在尖端科技研發上縱使力爭上游,也有現實中難以克服的困難(請參考 2013 年 8 月拙文:從馬太效應思考台灣的科技發展)。雖然台灣政府曾在 2012 年底公佈「國家智財戰略綱領」,但一年多來似乎仍停留在綱領階段,沒見到太多具體措施。
其實「高築牆、廣積糧」是智財大國的戰略,像美國這樣的技術大國每年有如此高額的技術授權金進帳,自然能夠負擔更多的資源投入尖端科技(廣積糧),也更加矢志捍衛智慧財產的權利(高築牆)。在這種贏者全拿的智財遊戲規則裡,小公司如一般新創公司或小國如台灣絕對佔不到便宜。
處於這樣的境況,台灣的智財戰略不妨逆向思考,這裡姑且借箸代籌一番。
- 建議台灣投入草根式的開源陣營
一. 其實國際間許多有遠見的科技人士對於大公司壟斷智慧財產的趨勢甚不以為然,這是開源運動的原始動力,自 Linux 開始,開源運動已經有超過 15 年的歷史,任何先進的領域幾乎都有開源技術可供免費使用,像是資料庫、大數據、機器人,手機、網路通信協定等。開源程式提供原始碼,是學習最好的工具,由於利用群眾智慧來除錯、維護、升級,其功能和穩定性還超過同類的非開源的程式。例如 OpenStack (伺服器), Apache Hadoop (大數據), Android (手機), Open Daylight (軟件定義網路),幾乎已經成為業界的標準。
台灣應從高等教育開始便廣泛教導使用開源軟件,鼓勵玩家參與開源社群,並且積極回饋。既然台灣無力建立自己的平台,不如投入草根式的開源陣營,一群大衛個頭雖小,擊倒歌力亞的機率自然較一個大衛高了許多。
二. 台灣的學研單位年度經費還不到 IBM 公司研發經費的一半,更大的問題是跟產業嚴重脫節。科技部每年通過 2 萬多件學術研究計劃,多是技術供應面(教授學者)產生的計劃,少有來自技術需求面(產業)要求的計劃。這麽大的落差,正是幾天前科技部張善政部長坦承「科技部有罪過」,做不好,「學術界應該借腹自殺」的背景因素。
要扭轉這樣的趨勢不難(至少概念上),只要科技部每年提高需求面引導的研究專案的成數,直到某一比例為止(例如 60%?)。至於如何定義何謂需求面引導的計劃?可以由產業界出題目,學術界接招,或者效法美國 DARPA 組織由巨觀著眼,了解台灣產業競爭優勢以及世界的潮流,界定台灣需要的關鍵技術,再由產業界背書,然後聯合學術界共同開發。
研發成效也不必以論文發表或專利申請為衡量,而在能否真正能夠解決問題,產生具體的商業價值。
認真想想,以台灣的資源和世界環境而言,智慧財產如果不能解決實際的問題,所謂財產不過是幾片紙張而已。
三. 由於國家政策強調創造智財,活化流通學界有智財,再加上成功大學 2012 年一筆 4 億台幣的授權案例,引起其他大學起而效之,這幾年各大專院校對於智慧財產移轉或授權紛紛設定績效目標。
- 然而上述的政策可能會產生副作用
這種積極的政策可能產生幾個副作用。首先是智財沒有市價,也難以有效公開招標,再加上同樣的智財,國外業者認可的價碼較國內價碼高出 3 至 10 倍不足為奇,因此許多稍有價值的智財往往流出國外,收入雖較國內授權為高,卻可能比國際慣例為低。
第二個副作用是:為了鼓勵教授發展智財,許多學校多以利誘,技術授權的收入,教授的分成可以高達六七成,導致許多教授在授權和創業的兩相選擇下,寧願將技術授權給國外廠商,金額既高,自己分成比股票為多,又可省卻創業的種種艱辛和風險。
降低這些副作用的一種方法是成立智財交易所,集中大專院校的智財授權功能,由此而逐漸建立健全的智財市場機制,累積智財授權的洽商能力和談判經驗。同時簡化教授創業的層層障礙,鼓勵「學而優則創業」的風氣。
觀察智財保護與創新的因果互動關係,其實保護越周密,受到鼓勵的越容易是維持性創新(sustaining innovation);在維持性創新上嚐到越多甜頭的組織,越不容易產生破壞式創新(disruptive innovation)。一向只從事破壞式創新的馬斯克說:「技術領先地位不靠專利….,開放特斯拉所擁有的專利,不但沒有消減、反而強化了特斯拉….」。
如此開放的天空,不知道是否可以鼓舞台灣的創意人、創業者?
(本文轉載自獨立評論@天下;圖片來源:Maurizio Pesce CC Licensed)
Source: techoran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