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繼2020年首季的強勁表現後,2021年首季的代理人銷售額繼續錄得按年增長
- 產品策略成效顯著,帶動來自銀行渠道的銷售額大幅回升
香港2021年5月10日 /美通社/ -- 宏利在香港營運的業務公司(「宏利香港」)今天公布2021年首季業績,期內所有重要業績指標均錄得強勁表現,包括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錄得雙位數增長。
宏利香港首席行政總監戴明鈞表示:「公司在首季錄得卓越佳績,在核心盈利、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新造業務價值方面都錄得雙位數升幅,這實在令人鼓舞。面對疫情下的各種限制,這強勁業績充分印證我們業務的雄厚實力和堅韌力。隨著限制措施自本年二月起開始放寬,我們在各分銷渠道的銷售活動亦迅速回升,當中尤以銀行及保持卓越生產力的代理人團隊最為顯著。」
第一季業績概覽:
- 核心盈利增長17%至17億港元
- 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增長10%至17億港元
- 新造業務價值增長18%至11億港元
- 代理人數目:截至2021年3月31日為10,690人,較2020年首季末增長6%
- 強積金市佔率:宏利香港是全港第一大強積金供應商。截至2021年3月31日,按管理資產計算,宏利的強積金市佔率創下24.7%的新高,較2020年首季末增長0.7個百分點。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按預計現金淨流入計算,宏利的強積金市佔率為46.6%。
戴先生說:「除了可扣稅方案,市場對我們的儲蓄計劃及危疾產品的需求也持續增長。我們的主要儲蓄產品『豐譽傳承保障系列』備受客戶歡迎,已成為客戶積累財富的熱門之選。季內我們的危疾產品銷售額也大幅上升約40%。面對不明朗環境,顯然大眾對保障及財富產品都有真正需要,而我們正好運用康健和退休方面的專業知識為客戶提供更佳服務。」
2021年首季的核心盈利錄得17億港元,較2020年同期的14億港元增長17%,這受惠於新造業務銷量的上升、利好的新造業務產品組合,以及有效保單業務的增長。
2021年首季的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為17億港元,較2020年首季的16億港元增長10%,這主要受惠於銀行渠道的銷售增長。2021年首季的儲蓄產品及投資相連壽險計劃亦錄得較為強勁的銷售表現。
2021年首季的新造業務價值錄得11億港元,較2020年同期的10億港元增長18%,升幅主要受銷售額上升及產品管理措施所帶動。
戴先生續說:「代理人團隊繼續成為我們的未來增長動力,我們正按計劃進一步拓展這銷售渠道。我們最近簽約承租位處九龍東的國際貿易中心的部分寫字樓樓面,這是香港過去20個月最大宗甲級寫字樓租務成交[1],突顯我們銳意加快拓展代理人團隊的雄圖願景。該獲承租的寫字樓樓面將主要用作代理人辦公室。」
在數碼變革方面,宏利香港於2021年1月推出強化版電子銷售工具,令代理人團隊的工作更添效率。這項電子銷售工具在代理人團隊中迅速普及,截至第一季末的使用率已達70%。宏利香港將繼續投放資源發展數碼科技以提升客戶體驗,並將於未來數月推出新客戶網站以及流動應用程式。
[1] 根據世邦魏理仕香港的統計數字 |
宏利香港概覽
宏利香港透過宏利國際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宏利人壽保險(國際)有限公司、宏利投資管理(香港)有限公司以及宏利公積金信託有限公司。作為宏利集團屬下的成員公司,宏利香港為香港、澳門兩地的個人和機構客戶提供一系列有關保障及財富管理的產品和服務。
宏利概覽
宏利金融有限公司是全球領先的金融服務供應商,致力幫助大眾輕鬆作出明智抉擇,實現精彩人生。本公司的環球總部設於加拿大多倫多,在加拿大、亞洲和歐洲的辦事處以「宏利」的名稱營運,而在美國主要以「恒康」的名稱經營。本公司提供理財建議及保險方案,並透過環球財富與資產管理部「宏利投資管理」為全球個人客戶、機構及退休計劃成員提供服務。截至2020年底,本公司旗下有超過37,000 位員工、逾118,000位代理人,以及數以萬計的經銷合作夥伴,為超過3,000萬位客戶提供服務。截至2021年3月31日,宏利所管理和提供行政管理的資產總值達13,000億加元(約78,000億港元),而在過去十二個月支付予客戶的款項達313億加元。本公司的主要業務遍及亞洲、加拿大和美國,為客戶服務超過155年。本公司在多倫多、紐約及菲律賓證券交易所以股份代號 MFC 上市,在香港交易所則以股份代號945上市。
註: |
i. 宏利香港涵蓋在香港的所有業務,包括保險、以保險為主的財富累積產品、財富與資產管理業務。 |
ii. 所有百分比率的變動均以按年方式呈列,強積金市佔率除外。 |
iii. 宏利香港的核心盈利涵蓋保險及以保險為主的財富累積產品,但不包括財富與資產管理業務。核心盈利屬於非公認會計準則之財務衡量。有關核心盈利的詳細定義,請參閱宏利金融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季管理層討論及分析》內的「表現與非公認會計準則之財務衡量」一節。 |
iv. 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的呈列,旨在使新造業務價值的披露與行業慣例保持一致。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涵蓋保險產品、以保險為主的財富累積產品,但不包括財富與資產管理業務。年度化保費等值銷售額包含定期保費/存款銷售額的100%,以及整付保費/存款銷售額的10%。 |
v. 新造業務價值指報告期內銷售額所引致的內涵價值變動。新造業務價值的計算方法是藉助投資假設,將報告期內售出的新業務之預期未來可分派盈利,扣除資本成本後得出的股東權益現值。該投資假設與計算內涵價值所採用的假設互相一致。新造業務價值不包括具有無關鍵性保險風險的業務,例如香港的財富與資產管理業務。新造業務價值是一項有用指標,可用以評估宏利香港新造業務的價值所在。 |
vi. 強積金市場佔有率,乃按強積金供應商的強積金管理資產及預計現金淨流入計算。資料來源:截至2021年3月31日的《Mercer 強積金市場佔有率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