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一和附件二,以完善香港特區的行政長官和立法會的選舉制度。有關修訂堵塞了原制度的漏洞,讓「愛國者治港」的根本原則得以貫徹落實,同時為香港構建一個更符合實際情況和發展需要,並由各界廣泛參與的新選舉制度。
這次修訂有幾項重點,首先是調整和優化選舉委員會的構成,並賦予它新的職能。前者是增加選舉委員會的人數至1500人,並增加一個界別至五大界別。新增的界別是「全國人大、政協和全國性團體香港成員代表」,這些委員在履職時應能更好地從國家和香港整體利益的角度去考慮問題,有別於現時其他界別委員較易傾向以其代表的團體或地區的利益為優先考慮。此外,界別分組亦由原來的38個增加至40個,其中有些亦進行了優化或合併。至於後者,選舉委員會新增的兩項職能是:(一) 選出四十位代表選舉委員會的立法會議員;和(二) 提名全部立法會議員候選人。
立法會方面,議席數目將因上述修訂而增加至九十席。現時,功能界別議員主要是代表行業、界別利益,分區直選議員則主要代表地區的利益。而新增的由選舉委員會選舉產生的議員,則主要代表香港社會的整體利益,而且在立法會的構成中佔較高比例,有助克服過去立法會議事時出現的利益碎片化和局部化的問題。此外,由於他們與行政長官都是由同一批選民產生,有利在立法會內形成支持行政長官施政的一定力量、有助行政和立法之間暢順溝通,維護「行政主導」體制的踐行。至於規定有意參選立法會的候選人須在各個選舉委員會界別均須得到提名,則是希望有關人士在各個界別都有一定的接受程度,並在議政時能超越自身界別的利益、顧及香港廣大市民的整體利益。
過去數天,特區政府整個問責團隊都努力與社會不同界別的代表會面交流,講解有關修訂並聽取各界的想法和意見,加強相互的溝通與交流。在我與部份商界代表和專業界別人士解說時,與會者表達了一些感受與期望,我在這裡和大家扼要分享。
首先,2019年下半年的社會事件和暴力衝擊,危害了香港的社會穩定和治安,大大打擊了香港的營商和投資環境,令不少香港和外國企業一度對在港增加投資感到猶豫。此外,大家都注意到,近十年香港的政治爭拗不斷,議會內耗空轉日趨嚴重,大大阻礙了政府的施政效率,拖慢了香港的社會和經濟發展。而這幾年分離主義主張的冒起,以至有議員和政治人物到外國尋求別國政府對香港以及國家進行所謂的制裁,以推動其政治主張,更加劇香港社會和政治的不穩定、經濟前景不明朗,令人憂心忡忡。因此,繼去年香港特區國家安全立法後,今年進一步完善選舉制度,讓香港重回政治穩定、社會安全、守法有序,非但重要,更是必要和迫切。
與會者普遍期望,完善選舉制度後,「行政主導」的體制得以加強落實,政府的治理效能得以提高,一些深層次的問題,例如土地房屋能早日得到更有效的處理;而香港如何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經濟如何更好的發展,也需要作長遠考慮、及早籌謀。
國家安全立法加上選舉制度完善,讓香港社會恢復安全穩定,政治發展重回正軌,預料極端的政治爭拗和攻擊將會減少,立法會過往那種費時失事、對立空轉的狀態將得以避免,大家可以集中精力辦實事、謀發展,希望在這個新氛圍下,有更多有識之士願意投身公職、服務香港,共建美好家園。
香港社會對今次完善選舉制度還需要更多的了解,國際上對此出現了誤解以至刻意的攻擊,特區政府除了推動修例工作,早日落實新的選舉制度外,還須做好宣傳和說明的工作。就此,未來這段日子,特區政府問責團隊會繼續努力密集式地向各方面宣講和說明,堅定支持人大常委會對香港特區選舉制度的完善,讓香港社會回復安定繁榮、實幹高效,經濟發展的成果得以更均衡、更廣泛地分享。
2021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