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早前宣布容許已登記領取消費券的市民以書面表格重新遞交登記,限期昨日屆滿,惟部分市民尚未察覺之前遞交的登記資料有誤或不齊全,政府決定延長重新登記的特別安排至9月15日。
有關人士可把填妥的書面表格連同身份證複本,親身或委託可信賴人士於辦公時間交到旺角彌敦道750號始創中心17樓消費券計劃秘書處。政府提醒市民,如欲重新登記,須先確定所交資料準確齊全。
須上載身份證複本作身分認證以完成電子登記的市民若未有在8月16日或之前照辦,也可透過這項特別安排以書面表格重新登記。
特別安排不適用於已確認不符合計劃資格或從未遞交登記者。
每名合資格人士只可在9月15日或之前以書面表格重新登記一次;核實資格後,第一期2,000元消費券將於10月1日發放。他們一般會在遞交登記後一星期內收到電話短信通知。
查詢可致電18 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