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在以前的社會,生兒育女的權和責都是在父母手中,就算是無父無母的孤兒都是依靠社會上熱心人士或組織的照顧。今天的社會已不再是如此。有人認為理想中的社會,生養之權在父母手,而養育之責在政府;生育兒女除應獲得奬賞外,政府更應向父母發放工資。還有另外一種想法,有人認為兒童都是社會的兒女,父母生育子女,必須先獲政府認證和批准;政府如不滿父母的表現,可取消其認證,將子女交予合適的人士託管。
社會上有不同的聲音,有不同的價值觀,在所難免,甚至可代表社會的多元化,可能是好事。不過在制訂政策時,除了要先處理這些分歧,更要因應社會時勢和價值觀的轉變從而調整政策。因此,現屆政府就幼兒政策,作出了多項重要的調整。
改善與增加幼兒服務的政策考慮
在過往多份網誌中,我都講述了在改善幼兒服務的質和量時,四項重要的政策考慮,包括:
性別平等政策:在香港,照顧子女主要還是由婦女負責,增加幼兒服務,可以讓更多婦女於尋找事業與家庭之間的平衡點時,有真正的選擇,從而更有利於達至男女平等。 人力政策:增加幼兒服務,可以釋放婦女的勞動力。 生育政策:香港生育率之低是世界之最,改善及增加幼兒服務,可以減低父母生兒育女的障礙。 家庭政策:每一個兒童對社會整體的未來都十分重要,社會亦應負起部分的責任,協助父母發揮照顧及培育子女成長的功能。
我們可以從四個角度看現屆政府就幼兒服務發展的策略方向:一是從服務量入手,包括提升幼兒中心的長遠規劃,以及中短期增加資助獨立幼兒中心名額;二是從服務質素入手,優化人手比例;三是提升服務的可達性,提高幼兒中心的資助水平;四是減少支援服務的缺口,優化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發展幼稚園課餘託管服務等。
制訂服務規劃比率
為提升幼兒照顧服務的長遠規劃,政府以人口為基礎,為資助幼兒中心服務名額制訂合適的規劃比率,期望在房屋發展項目內預留合適場所作營運幼兒中心之用,更適切地回應新社區的服務需求。政府已於2020年3月將有關規劃比率(即每25,000人口提供100個供三歲以下幼兒使用的名額)納入《香港規劃標準與準則》。
多管齊下增加資助幼兒中心名額
規劃工作是長期的,要在中、短期增加服務量,政府便致力透過不同的發展項目,如賣地計劃、私人土地作福利用途特別計劃、公共屋邨發展或重建項目、市區重建項目、購置物業計劃等,增加資助幼兒中心名額。
優化幼兒工作員的人手比例
由2019年9月起,在資助日間幼兒中心,適用於零至兩歲以下幼兒的人手比例已由1比8名優化為1比6名;兩歲至三歲以下幼兒則由1比14優化為1比11。住宿幼兒中心的人手比例亦已於2019年9月作出相應調整。
提高幼兒中心服務的資助水平
政府在2019至20學年提高了受資助幼兒中心的資助水平,包括透過全額資助以承擔因優化幼兒工作員人手比例而上升的成本,以及在2020年2月推出幼兒中心家長津貼,直接津貼家長繳付資助幼兒中心部分的服務費用,以紓緩家長的經濟負擔。自2019至20年度起,受資助幼兒中心的資助水平由兩成倍增至四成。
優化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
政府已由2020年1月起給予營辦鄰里支援幼兒照顧計劃的機構額外撥款,增加專業及支援人員,以加強對社區保姆的培訓,並增加社區保姆的服務獎勵金,以鼓勵更多義工參與成為社區保姆。
發展幼稚園學童課餘託管服務
政府亦於2020年4月完成探討在合適的福利設施內為三至六歲幼兒提供課餘託管服務,並自2021至22年度起分階段重整19間互助幼兒中心,通過增加社工和支援人員的人數,轉型為三至六歲以下學前兒童提供課餘託管服務。截至今年8月,已有四間中心完成重整。
後語
上述眾多已改善及加強的幼兒服務中,發展幼稚園學生課餘託管是現屆政府全新的措施。有關理念來自兩方面:一是一項現有服務的使用率偏低,二是另有服務需要未能獲得滿足。在數年前,我還未加入政府,曾探訪一間互助幼兒中心。互助幼兒中心透過推廣社區居民發揮鄰里互助精神,以協助解決幼兒照顧需要。理念很好,卻在推行上遇到不少困難,特別是雖有義工,但人手不穩定,會出現有服務需要時因沒有人手而未能提供支援,結果造成使用率偏低。另一方面,現時的課餘託管服務則只提供予小學或以上的學生,有家長唯有讓幼兒報讀上、下午幼稚園長時間上課來解決託管的問題。在我上任不久,在探訪一所社區中心時,留意到它有為一些幼稚園學生提供課餘支援服務的試驗計劃。社會福利署經研究後,便決定透過重整互助幼兒中心,提供幼稚園學生的課餘託管服務,加強對學前兒童的照顧服務。
(以上是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9月19日在網誌發表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