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去年10月通過了《2021年財務匯報局(修訂)條例草案》,將香港會計師公會的主要規管職權轉移至財務匯報局,賦權該局成為全面的獨立規管和監察機構,並將其更名為會計及財務匯報局。這為香港的會計專業規管制度掀開新篇章,同時讓我們的制度與國際發展更趨一致。改革後,香港會計師公會在其往績的基礎上,將能專注行業標準和長遠發展,包括負責會計師的註冊、培訓及考試,並制訂專業進修規定、專業道德標準及會計、審計和核證準則,繼續積極為提升行業水平起着關鍵作用,鞏固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
在條例草案通過後,我們隨即開展處理相關的附屬法例及過渡工作。在準備推行新制度期間,會計界就公會理事會的機構管治效能及選舉方法向我表達了關注。其中,立法會議員林智遠向我發信,建議財庫局審視及修改公會理事會選舉的條例,完善提名程序、參選人資格、選舉時間及間隔等相關安排。就此,財庫局於1月及2月份向包括林智遠議員、黃俊碩議員、公會理事會及多個會計行業組織展開了兩輪諮詢,並就多個改革方向收集意見。鑑於在新制度下公會需要更好地適應其專業功能,與會財局建立合乎新制度的運作關係並發揮重要的溝通橋樑角色,會計界持份者大都同意對現有的選舉方法作適度修改。業界亦有意見認為這能有效避免公會因偏離專業、選舉政治化而有損香港會計業的專業形象及地位。以下是我們在諮詢期間收集到的主要意見。
1. 公會理事選舉的提名門檻:按目前相關的法例要求,任何會計師要成為公會理事選舉的候選人,須得到兩名會計師分別作為提議人及附議人提名。這要求自相關法例於1973年訂立以來,即使會計師數目增加卻從未改變。以現今會員人數超過四萬名會計師的公會來說,只要求兩名會計師提名的門檻偏低,業界建議增加提名人數目。
此外,亦有意見要求候選人須取得公會會員以外其他會計界主要持份者的提名,以更能保證候選人符合業界及相關持份者的期望。亦有業界希望設立由會計專業的主要持份者組成的提名審核委員會,審核候選人的資歷及是否適合履行公會的法定功能。同時,在新規管制度下,公會須與會財局保持緊密合作關係,從而達致有效規管及推動專業發展,因此有意見認為修改後的提名程序須確保當選理事能發揮與會財局溝通的重要作用。
2. 當選理事的選舉周期:目前,公會理事會的當選理事任期為兩年,每年有七名當選理事期滿卸任。公會在每年均會在11、12月期間舉行理事會選舉,以填補該七個席位空缺。有意見認為,每年皆舉辦選舉耗用並分散了公會不少資源及精力,令理事會難以專注處理專業議題及長遠規劃。
3. 會計師公會的行政程序:公會曾提出現時條例所訂明的大會程序不容許以線上或線上及實體混合模式進行會議,在新型冠狀病毒疫情下造成運作困難,因此有必要作出修訂以提供彈性。我們會考慮對相關條例中有關大會程序的條文作出增潤,為公會日後舉辦大會的程序提供更大彈性。
下一步,我們會根據過去兩輪諮詢收集到的意見,就如何推動以上三個優化方向的具體細節諮詢會計界主要持份者。優化將以協助公會發揮新規管制度下的專業角色為大前提,不會為公會帶來非必要的負擔,亦會尊重公會自行處理專業事務的職能。
公會理事會的選舉安排以外,會計界與全港各界一樣,一直努力抗擊疫情帶來的不同挑戰。我們會繼續支持大家應對目前香港的嚴峻疫情,及提供空間讓大家配合進行全民強制檢測。例如,近日稅務局已公布再度將結帳日期M類虧損個案的利得稅報稅表最後提交限期延展。此外,港交所已就上市公司通過線上渠道舉行股東大會更新指引,在疫情下為業界提供方便。相關部門及監管機構亦會繼續聆聽業界意見,考慮推出其他便利措施支援大家應對疫情。
(以上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3月8日在網上專欄財庫論撰寫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