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宣布,考慮到第五波新冠疫情對發展及建造業界的影響,決定延長政府工程合約工期和私人發展項目於地契內的建築規約期限最多半年。
就處於施工階段的政府工程合約,政府會彈性處理承建商因疫情提出的延長工期要求,授予最多六個月額外工期。
對於截至今日尚未履行建築規約的地契,其原有規約期限也可免補地價延長最多六個月。
發展局表示,上述措施旨在為業內各專業及承建商減低現有合約工期和建築規約期限可能對他們造成的困擾和壓力,並提供額外緩衝,讓業界和負責審批的政府部門有更大空間應對疫情和參與抗疫工作。
工務部門會與合約承建商跟進延期事宜,地政總署則會發出作業備考詳述延長建築規約期限的細節。
至於不受地契建築規約期限約束的發展項目,如無須修訂地契的重建項目,局方呼籲業界以體恤態度彈性處理合約期限。
發展局期望獲延期的承建商和地契承租人合情合理地安排他們與其他合約方的期限事宜,讓各持份者均受惠於政府的延期措施。待疫情緩和,政府冀與業界攜手,盡最大努力追回進度,爭取項目盡快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