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務院發表《2022年美國販運人口報告》,將香港評為第二級別監察名單。特區政府認為有關評估不公平和欠缺實據支持,予以強烈反對。
特區政府發表聲明,指販運人口在香港從來不是普遍存在的問題,亦無任何跡象顯示犯罪集團以香港作為販運人口的目的地或中轉站。當局一直積極主動和全方位打擊販運人口活動,並在打擊販運人口、加強在港外傭保障和福祉投入大量資源。
特區政府2018年3月成立高層次督導委員會,並制定《香港打擊販運人口及加強保障外籍家庭傭工行動計劃》;行動計劃的措施全面並具針對性,涵蓋受害人識別、調查、執法、檢控、保護和支援受害人,以及與不同持份者合作。計劃的所有措施已於2019年全面落實。
聲明表示,即使面對2019冠狀病毒病疫情帶來的挑戰,特區政府堅持打擊販運人口。販運人口受害人初步識別機制範圍於2019年年底全面擴大,涵蓋所有警務處、入境事務處、海關和勞工處接觸到而較可能涉及販運人口風險的人士,包括非法入境者、性工作者、非法勞工、外傭和輸入勞工。2021年上述部門進行約7,700次初步識別審核,次數是2016年的三倍,其中只有一人被識別為受害人,2020年則從6,900次初步識別審核中識別出三名受害人。
聲明指,極少數目和比例的人士被識別為受害人,再次印證當局的觀察,即販運人口在香港從來不是普遍存在的問題。僅僅因為識別到的受害人數目少,而質疑香港的審核質素和詆毀其審核程序,是毫無理據和不公平。
事實上,2021年被識別的受害人是由入境事務處外傭專責調查組初步識別,該調查組於2019年12月成立,說明新策略加強受害人識別的有效性。
對於有意見指香港缺乏單一販運人口法例,特區政府重申現行法律架構有超過50條針對各種販運人口行為的條文,與其他設有單一販運人口法例的司法管轄區相比並無不足,在香港也行之有效。每個司法管轄區應有空間自行制定最適切的法律框架,並無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方案。迄今沒有跡象顯示香港打擊販運人口的成效會因沒有單一法例而受損。
此外,執法部門在調查和執法方面保持警惕。警方去年進行共60次掃黃行動,較前一年增加46%。同年有278人因違反《刑事罪行條例》下經營賣淫場所罪或與賣淫有關罪行被拘捕。
2021年共有26名外傭僱主涉嫌協助及教唆外傭違反逗留條件被檢控;20名外傭僱主因普通襲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非禮和刑事恐嚇等罪行被檢控。勞工處繼續採取執法行動打擊違規職業介紹所,去年成功檢控五間職業介紹所,以及撤銷或拒絕發出七間職業介紹所的牌照。
聲明又提到,《香港國安法》規定的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定義清晰,清楚訂明構成有關罪行的元素、刑罰、減刑因素和後果。執法部門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就有關人士行為採取執法行動。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與正常交流明顯有別,奉公守法者不會誤墮法網,美國國務院在報告中就《香港國安法》的言論與事實明顯不符。
特區政府表示,即使香港打擊販運人口的努力得不到適當和公平認同,但作為國際社會負責任的一員,將繼續堅定地打擊販運人口,願與全球共同為此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