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有民間團體去年在路政署轄下燈柱懸掛國旗慶祝國慶一事,路政署已完成審批豁免收費的程序,並正與有關部門制訂日後在燈柱懸掛國旗豁免收費的安排。
路政署指,政府一向積極推動民間團體和市民在尊重國旗、區旗及其圖案的前提下慶祝國慶日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紀念日,以表達愛國情感。任何人士如欲在署方轄下路燈燈柱懸掛旗幟,可提交書面申請。按照現時政府收回成本的收費原則,署方會向申請人收回路燈維修承建商在旗幟懸掛期間巡查的開支。
該署去年8月接獲民間團體申請在燈柱懸掛國旗慶祝國慶日,遂按既定程序批出申請,該團體也按程序繳付行政費和巡查費。
其後,路政署收到酌情豁免費用的要求。儘管現行審批程序並無豁免收費的機制,署方仍積極與相關部門跟進免去費用的具體安排。
署方指,審批豁免的程序已完成,會盡快通知申請者退款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