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嚴重工傷意外,政府建議修例,訂立職安健罪行的最高罰款可達1,000萬元,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表示,有關罰則水平合適、合理。
孫玉菡今日出席活動後向傳媒表示,針對嚴重工傷意外,當中牽涉人命傷亡和嚴重疏忽,訂立在1,000萬元的最高罰則水平合適、合理,與加拿大、澳洲等地相比,也僅屬中位數水平。
至於觸犯一般責任條款,牽涉循簡易治罪程序定罪,當局建議把最高罰款由目前50萬元增至300萬元,也經過深思熟慮。孫玉菡說,有關罰則20多年沒有提升過,需因應物價改動而提升,同時有需要再加大罰則,以提高阻嚇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