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該局下周公布文件,說明建議規管眾籌活動的架構和措施,並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建議包括成立特設機構,集中處理、協調和監察眾籌活動相關的規管和行政事宜。
以下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12月17日在網誌發表的文章:
科技進步為市民大眾和企業帶來各種便利,開拓了不少以嶄新方式處理舊有活動的可能性,但隨之而來,也為我們帶來新問題和挑戰,我們需要不時檢視我們的政策、法規和措施是否與時並進,以維持一個健全有序的規管環境容讓創新活動發展,同時又能管控好風險,保障市民和公共利益。
近年,各種形式的眾籌活動於香港湧現,其目的和性質相當多樣化,當中不少透過網上進行。有別於現時在公眾地方進行實體籌款活動須事先申請的安排,我們目前沒有一套清晰的制度處理網上眾籌活動。因此,我在今年4月的網誌中已提及,財庫局會積極研究適用於眾籌的法例及規管安排,以完善我們的制度。
過去有不法之徒透過眾籌名義以詐騙方式謀取私利,令無辜市民蒙受損失,亦有團體以眾籌方式支持一些危害公眾安全以至國家安全的行為。例如,以眾籌支援涉嫌違法活動的「612人道支援基金」被警方起訴後,為其提供資金託管及收支服務的「真普選聯盟有限公司」隨之停止運作。該不營運的公司的名稱已從公司登記冊剔除,該公司亦已於上月解散。
我們亦應防患於未然,建立完備的制度,令合法、正當用途的眾籌活動有規可循,以助建立最佳操作守則,保障眾籌活動相關人士的利益,同時更有效防範不法資金策劃危害公眾和國家安全,或支持違法活動等行為。
財庫局將在下星期公布文件,說明我們建議規管眾籌活動的架構和措施,並會展開為期三個月的公眾諮詢。我們期待收到社會各界的意見,集思廣益,為下階段的立法工作做好準備。
其中我們會建議成立一個特設機構,集中處理、協調和監察眾籌活動相關的規管及行政事宜。日後眾籌活動,不論舉辦的目的和地點,或在線上或線下舉行,均須事先提出申請。獲批准的眾籌活動須要滿足透明度和問責性的要求,並且合法合理地處理眾籌所得的資金。對涉及違法行為的眾籌活動,執法部門將有相應的權利中止以及作出檢控。
我們在制訂相關建議時,已顧及目前已受金融監管機構按現行法例充分規管的市場商業集資行為不應受新建議的眾籌制度影響。我們亦會建議豁免及便利措施,使社會公認接受的籌款活動,以及突發應急的慈善眾籌項目,能繼續順暢地運作和及時開展。
歡迎大家留意財庫局下星期的公布,並踴躍提出意見,協助我們構建最合適的規管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