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今日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美國參議院外交委員會的所謂涉港決議,以及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的涉港言論,認為是對於香港特區落實《香港國安法》和維護人權法治等情況顛倒是非和污衊抹黑。
特區政府今日發表聲明,指自《香港國安法》2020年6月實施以來,美國政客恣意妄為,假借不同事件、場合和藉口,對盡責、忠誠和依法落實《香港國安法》的香港特區肆意攻擊,並對《香港國安法》實施讓廣大香港市民生活和經濟活動回復正常、營商環境恢復的實況熟視無睹,其以政治凌駕法治的霸凌行為和雙重標準的虛偽面目表露無遺。美國政客出於政治動機,妄圖以政治卑劣技倆,破壞香港特區司法公正和社會繁榮穩定只是自暴其短,理屈詞窮,注定以失敗告終。
特區政府強烈譴責和堅決反對一眾美國政客故技重施,通過炮製荒謬的所謂涉港決議和發表涉港歪論,就《香港國安法》的落實情況信口雌黃,肆意干預香港特區依法施政、破壞香港特區法治。
聲明又指,香港特區的司法制度一直深得國際社會推崇,任何國家、組織或個人企圖利用政治力量干預香港特區的司法程序,以促使任何被告人逃避應有的司法審判都是公然破壞香港特區法治。發表有意圖干擾或妨礙司法公正的言論或作出有同樣意圖的行為,極有可能構成刑事藐視法庭罪或妨礙司法公正罪。
特區政府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深得國際社會認同。一直以來,律政司在《基本法》第63條的保障下主管刑事檢控工作,不受任何干涉;並按照《檢控守則》以證據和適用法律就每宗案件作出獨立檢控決定,嚴謹客觀。律政司在有充分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以及在合乎公眾利益的情況下才會提出起訴。
至於刑事罪行的被告人,在《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均會由享有獨立審判權的司法機關進行公平審訊。《基本法》第85條清楚訂明,香港特區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
香港特區執法部門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就有關的人士或單位的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與其政治立場、背景或職業無關。而在所有刑事案件審訊中,控方必須舉證達致毫無合理疑點的標準,香港特區法院才可將被告人定罪,而被告人也有法律保障下的上訴權利。
《香港國安法》第四條明確規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等自由。
《香港國安法》第五條規定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應當堅持法治原則,包括無罪推定原則、一事不再審原則,以及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香港終審法院已指出這兩條條文對於《香港國安法》的整體詮釋至為重要。
特區政府重申,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維護《香港國安法》的權威,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職責和義務,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特區政府強烈敦促美國政客立即停止不符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的行為,並立即停止干涉純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