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國安法》實施三周年,特區政府表示,香港社會現已回復穩定,惟大眾絕不可掉以輕心,務須保持警覺,慎防反中亂港分子伺機反撲,破壞社會安寧,危害國家安全。
《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特區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按《香港國安法》列出的四類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懲治極少數犯罪分子,保護絕大多數普通市民。
然而,當前不同的軟對抗行為仍通過網絡、媒體等渠道發生和散播,製造矛盾甚至煽動香港市民對中央和特區政府的仇恨。個別國家和外部勢力也不時借不同事件、場合和藉口詆毀《香港國安法》,對盡責、忠誠和依法落實《香港國安法》的香港特區造謠抹黑和肆意攻擊,企圖破壞香港安定繁榮。
特區政府指出,維護國家安全是香港整體社會的責任,全體市民應遵守《香港國安法》和香港特區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其他法律,同時增強憂患意識,堅持底線思維,以維護香港社會整體利益、確保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為己任。特區政府會堅定不移全面準確實施《香港國安法》,並進一步健全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依法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
特區政府定必繼續帶領社會進一步落實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在由治及興的新征程上穩步前進,增強發展動能,增進民生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