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根據《基本法》簽署經立法會通過的《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條例周一刊憲和實施,以組成第七屆區議會。
李家超根據《基本法》第48條第三款簽署條例。他指,條例是特區完善地區治理工作的重要里程碑,對香港由治及興有標誌性意義,也是特區今年訂立的其中一條最重要的法例。
他感謝立法會通過法例,社會各界、廣大市民支持修例工作。他也肯定政府團隊和同事為此付出的努力。
特區政府會全力推展完善地區治理的各項工作,包括召開分別由政務司司長和政務司副司長主持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和地區治理專組會議,並為區議會的運作和區議員的履職監察機制訂明指引,依法籌備選舉,讓新一屆區議會順利於明年1月1日上任。
特區政府相信新一屆區議會將與政府共同努力,解決地區民生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