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環境及生態局與國家海關總署今日簽署合作協議,為符合要求的食品設立便利通關安排,以縮短清關所需時間,進一步保障香港輸往內地食品的安全和促進貿易便利化。新措施預計明年上半年推出。
合作協議首階段涵蓋飲料及冷凍飲品,但不包括含酒精類及奶類飲品;餅乾、糕點及麵包;以及糖果及巧克力三大類食品。實施便利通關安排的內地口岸包括深圳海關轄區口岸和拱北海關轄區口岸。
根據政府統計處資料,去年相關類別港產食品輸往內地的出口貨量共逾4,640萬公斤,貨值約28.8億元,佔同年輸往內地所有港產食品總貨值約75%、佔輸往內地所有港產貨品總貨值約12%。
環境及生態局指,合作協議有助對輸往內地香港製造食品實現從源頭監控食物安全,達致口岸便利通關的目標,並促進香港與內地特別是粵港澳大灣區的食品貿易,深化兩地在食物安全監管方面的交流和合作。
合作協議涵蓋的港產食品類別在確認符合特定要求後,內地海關對實地查驗無異常但須抽樣的食品,可在抽樣後直接放行,無須等待檢測結果,促進貿易便利化,推動本地相關生產業發展。
簽署合作協議後,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將與國家海關總署繼續商討操作細節,包括食品標準、檢測方法、抽樣安排、官方證書式樣等,並為推出相關措施作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