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鼓勵生育,締造有利育兒環境,房屋局今日調整過渡性房屋甲類租戶的申請資格。有新生嬰兒的家庭輪候傳統公屋滿兩年,即符合甲類租戶資格。
現時輪候傳統公屋未滿三年的家庭或人士,屬過渡性房屋乙類租戶。凡在今年10月25日或之後有新生嬰兒的家庭,今日起可獲縮減一年輪侯傳統公屋時間的申請要求,即輪候傳統公屋滿兩年,便符合過渡性房屋甲類租戶資格。
申請家庭須於嬰兒滿一歲前遞交過渡性房屋申請。查詢可致電3611 8156。
營運過渡性房屋的機構須將項目內不少於80%的單位供甲類租戶入住,另外機構可按其服務特色,自行訂定申請對象的細節準則,並預留不多於20%單位予其他類別的申請者,即乙類租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