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森( Andrew Mason)在美國西北大學主修音樂,夢想當個紅爆搖滾樂手;結果,他搞了一門比音樂更能引起「共鳴」的生意,就是召集一群人,齊齊掃平貨!他兩年前創辦的團體購物網站 Groupon,據報獲 Google出價 53億美元( 413.4億港元)收購,一旦成事,剛滿 30歲的他可獲逾 10億美元( 78億港元),成為網絡新貴。
Groupon就是 group加 coupon,總部在芝加哥的 Groupon做中間人,找商戶拿超級優惠,但若未能召集一定數量消費者,優惠就拉倒。用戶免費登記後,每天會接到一個電郵,提供一項超級優惠,如價值約 1,700港元的熱石按摩,特價僅約 430港元,每項交易 Groupon都抽佣 50%。
團結一起 就能增加「牙力」
梅森創辦的 Groupon網站聲稱有 1,200萬用戶。路透社
團購點子孕育於 2006年,當時梅森為中止手機服務合約,與電訊公司糾纏得很煩。「我當時想,若大家團結一起,就能增加『牙力』了。」前老闆聽了他的構思,覺得他是「超級天才」,資助他創業。
梅森自小鬼主意多,「總在想辦法賺錢」, 15歲開始搞小生意,包括修理電腦,雖然只是對電腦「很有興趣」。老同學記得他一直很酷:「他試過一周不穿鞋──把鞋底割走,只穿鞋面。」
滿腦鬼主意,終於有收成,今日他的團購王國已在 29國累積逾 1,200萬登記用戶,料今年底收入達 3.5億美元( 27.3億港元)。但佔 20%權股的梅森仍整鬼做怪,包括自製謠言稱與 200隻貓同住。
他後來解釋胡謅原因:「許多 CEO愛把自己捧上天,被拆穿後令人失望,我反其道而行,故意令人以為我很平庸。」有錢又鬼馬,當然是鑽石王老五,但他最近已跟同居女友訂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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