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 告 Samsung 的侵權官司還不知道會不會成功,控訴 Amazon
濫用 App Store 商標的官司倒是已經有了結果,美國地方法院法官 Phyllis Hamilton 表示,雖然她並不同意 Amazon 的論點,認為 App Store 是一個普遍通用的辭彙,但 Apple 在訴訟中也沒有辦法證明 Amazon 的使用將造成使用者的混淆,因此判定 Apple 輸了這場官司。
說到長那麼像,Facebook 最近應該也會很想告 Google+ 吧。
(消息來源:huffingtonpost;圖片來源:arstechnic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