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法國和德國外交部頒發所謂「人權和法治獎」予被控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的鄒幸彤,特區政府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特區政府表示,鄒幸彤被控一項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已交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等候審訊。有關案件的司法程序仍在進行,但法國和德國外交部以「人權」和「法治」之名頒發所謂獎項予鄒幸彤,顯然與尊重法治精神背道而馳。特區政府強烈敦促該等外國尊重法治精神,恪守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立刻停止干預香港事務。
特區政府強調,香港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深得國際社會認同。
香港特區執法部門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對危害國家安全的人依法採取執法行動。律政司按《基本法》第63條主管刑事檢控工作,所有檢控決定均基於所有可接納的證據和適用法律進行客觀分析後作出。司法機關則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所有面對刑事指控的人都享有接受公平審訊的權利。
另外,香港居民一直依法享有受《基本法》、《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和其他相關法律保障的權利和自由。《香港國安法》也清楚訂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權利和自由。
特區政府重申,香港特區會繼續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市民的權利和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