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公布,多項福利津貼因應社會保障援助物價指數變動而上調3.3%,2月1日生效;而為配合都市固體廢物收費的實施,綜合社會保障援助受助人及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每人每月獲發十元津貼,8月1日生效。
綜援計劃的標準項目金額、公共福利金計劃下的高齡津貼、長者生活津貼和傷殘津貼金額劃一調高3.3% 。高齡津貼和長者生活津貼均包括廣東、福建計劃津貼。有關調整惠及約150萬人。
政府早前按機制建議因應物價指數變動而調高福利津貼金額,已獲立法會財務委員會通過。
社署表示,根據既定機制,綜援計劃租金津貼最高金額本應按指數變動,由2月1日起相應下調。然而,環球經濟環境困難或會令香港經濟繼續受壓,而綜援受助人屬最需要經濟援助的一群,政府把租金津貼最高金額繼續維持在現行水平。
另外,財委會批准向綜援受助人及長者生活津貼受惠人每人每月發放10元垃圾收費津貼。由於垃圾收費法定生效日期由原訂的4月1日改為8月1日,有關津貼相應於8月1日起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