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美西方國家對保安局局長根據《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指明潛逃者並針對他們指明施行措施所發表的抹黑言論,特區政府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並指出所有指明措施包括撤銷特區護照及其申請資格均符合人權。
特區政府今日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危害國家安全分子往往為了逃避刑責而潛逃海外,並繼續透過各種方式危害國家安全,例如勾結境外勢力向中央和特區政府施壓,或在境外成立危害國家安全組織。
針對有關潛逃者採取的措施旨在應對打擊、阻嚇、防止潛逃行為,以及促使有關潛逃者回港接受執法和司法程序。美西方別有用心者對此舉刻意抹黑和散播不負責言論,試圖混淆視聽,特區政府對此表示強烈不滿。
特區政府強調,潛逃者不要妄想潛逃離港便可以逃避刑責。他們最終都需要為危害國家安全的嚴重犯罪行為負上責任,受到法律制裁。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96條的措施除將有關潛逃者的特區護照視爲撤銷外,也將有關潛逃者的特區護照申請視爲無效。所有指明措施均符合人權,不少國家包括美國、英國、加拿大也會就不同通緝犯施行該等措施。
外部勢力和別有用心者在特區政府提出相關措施後詆毀盡責、忠誠和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香港特區,實乃典型的虛偽雙標。
特區政府重申,香港居民的人權和自由受《憲法》和《基本法》堅實保障。任何外國或外部勢力企圖詆毀香港情況,只會理屈詞窮,絕不會得逞。特區政府定當繼續堅定履職,維護國家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