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調整土地註冊處營運基金五類註冊服務的費用,並建議由2025至26財政年度到2027至28財政年度分三階段實施,每階段增幅約15%至35%。
調整費用的類別包括文書(包括轉讓和按揭)的註冊;買賣協議的註冊;租契、租契協議,或續訂或退回租契的註冊;其他文書的註冊;以及將任何財產或其任何份額或權益的任何押記或按揭轉讓或移轉的文書的註冊。
政府表示,上述五類費用已近30年沒有調整,目前的費用遠低於足以收回成本的水平。政府按既定機制和用者自付原則,檢討並調整有關費用,大致訂於整體上足以收回提供服務全部成本的水平。
相關修訂規例今日刊憲,下周三提交立法會,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通過後,新費用將分別於今年7月16日、2026年7月1日、2027年7月1日分三階段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