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時批准精進建築有限公司申請暫緩執行建築事務監督將之從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除名的決定,發展局表示,屋宇署作為建築事務監督會與法律團隊研究法庭稍後頒下的書面判決,以考慮進一步行動。該署並會全力準備上訴聆訊。
建築事務監督上月22日拒絕精進建築的註冊續期申請,並決定於周五將之從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中除名。精進建築日前提出上訴並申請暫緩執行決定。原訟法庭今日暫時批准暫緩執行決定的申請。上訴及暫緩執行決定申請聆訊暫定於8月26日和27日進行。
發展局指,由於法庭暫時批准暫緩執行除名的決定,精進建築不會如期從一般建築承建商名冊除名。在等候進一步聆訊期間,若精進建築承辦的發展項目地盤仍有建築活動,相關項目擁有人會根據合約行事,繼續監督建築地盤和承建商的表現。
承建商表現如不符合約要求,項目擁有人會按合約處理並保留跟進權利。屋宇署和項目擁有人會加強監察和突擊巡查,保障地盤工地安全。
發展局表示,由於精進建築在柴灣政府大樓工務工程的表現遠低於合約要求,政府作為項目擁有人已按合約機制終止合約,於上星期日收回該建築地盤,並爭取短期內安排新承建商接手完成餘下工程。
房屋委員會得悉原訟法庭的決定和屋宇署的跟進行動,正積極檢視相關安排和程序,有決心在切實可行的情況下盡快完成餘下工程,讓有需要的市民盡快入住,減少對公屋輪候時間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