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 Paul Krugman 去年(2013)底在紐約時報專欄上寫了一篇文章,標題是 <bitcoin 是邪惡的>,他引用科幻小說家 Charlie Stross 的說法:「比特幣是自由主義政治思維,設計來摧毀中央銀行以及貨幣發行銀行的一種武器 … … 摧毀國家收集稅務,以及監控人民金融交易的能力。」
- 不管 Marc Anderssen 說的對不對,比特幣都勢必帶來一場革命
與東岸政治和金融中心遙遙相望,在西岸科技創新中心的 Marc Anderssen 眼中,比特幣對人類社會的意義恰恰相反。Anderssen 預言,比特幣提供的是極為可行的未來,金融體系得以有革新進化的機會,隨著比特幣的價格走穩、愈來愈多企業接受比特幣作為支付標準,取投機份子而代之的,將是在比特幣零時差、無地理限制、零手續費的特性下,發展創新商業體系、醞釀支付與安全機制的新金融家和企業家。
批評者說,這是因為 Anderssen 和矽谷投資人已經在比特幣相關的新創公司投資超過 5000 萬美元。在投機者眼中,不管好壞,任何人任何行動背後都只有投機;在創造者眼中,不管好壞,每一個行動都是在尋找進步的可能性。
比特幣之於金融,就如同 Netscape 之於網路。不只矽谷,跨國企業如 IBM 也積極專利布局搶市場先機。技術上沒有政府可以「關掉」比特幣的流通,貨幣發行去中心化的演進過程中,要抑制比特幣的投機與犯罪,需要隨之而創新的商業模式與安全機制,不管是在技術上、法令上或交易模式上。這些創新可能將貨幣發行的某些外部成本內部化,而無法內部化而引發的制度問題,也會逐步變得清晰,政府的角色與責任自然會愈明朗。
- 用軟體改革世界,比特幣其實是「軟體吃掉世界」的一環
技術演化推動行業演化,從全球科技創新的脈絡來看,比特幣這類去中心化的數位貨幣,也只是軟體快速改變世界的其中一環而已,不同的是比特幣直搗最強勢傳統的核心既得利益者。交易無國界、不用印刷,沒有發行監管單位,比特幣撼動政府控制貨幣供需以決定社會資源配置的獨佔威權,也撼動政府和大型銀行體系之間盤根錯節的政經利益結構。
Krugman 作為一個中間偏左的新凱因斯學派經濟學者、美國政府政策智囊,堅信政府掌握調控市場工具才能維繫最大公共利益,他對比特幣的質疑,是職能範疇下必要的盡責。他沒有回答的是,現存政經體制面對全球化的失能,究竟應該怎麼辦。
2008 年 8 月金融海嘯席捲全球,2009 年 1 月比特幣問世。是巧合還是順勢而為,只有中本聰自己知道。手握政策工具的民選政府,向來就與貪婪投機的銀行體系站在同一側,危機發生時,只以「大到不能倒」為理由,慷納稅人之慨以公共支出為華爾街解圍,引發全球金融危機效應,肆虐全球,受害最深的,是距離權力中心最遙遠的已開發國家中產階級,和在發展中國家的政經弱勢族群。
- 比特幣讓自由市場經濟學家海耶克的理想不再只是理想
在這個脈絡下看比特幣,這顯然不單純只是 Krugman 說的,左、右兩派政治思維的攻防,而是主流民主體制和資本主義市場之間的衝突。這幾年,這些國家政府的表現,實在不足以為他們擁有收集稅務、監控人民金融交易權力而辯護。回頭看歷史,政府本來就不是天賦的貨幣發行與監管單位,與凱因斯辯論近一個世紀的自由市場經濟學家海耶克就大力倡導貨幣發行權不應獨佔於政府手中:
「中央銀行透過通貨膨脹的信用擴張,藉由故意壓低利率等政策促進帳面上的經濟成長,但卻使市場上的資本被錯誤分配,導致景氣緊縮,這是景氣循環的原因。」… …
「中央銀行壟斷貨幣供給,進行決策的那些政府官僚根本沒有辦法獲得可以正確管理貨幣供給的資訊,就算有這種資訊,也沒有辦法準確的做出回應。」
海耶克 1992 年過世,遲至 4 年後,Internet 這個詞彙才問世。
沒有網路和軟體科技的世界裡,海耶克的思想註定要被視為不可為的理想主義。但在比特幣等新型態的虛擬貨幣問世之後,政府要維持對貨幣發行的獨佔權力,在技術上的挑戰愈來愈巨大。即使各國政府中央銀行或金融監管單位急著對比特幣的法定地位表達立場,但禁止了比特幣,緊接還有 Dogecoin、Litecoin、peercoin、namecoin … … 根據《Forbes》的報導,盡管市場跌宕起伏,稍具市場規模的虛擬貨幣目前至少就可以列出 30 種。
- 面對比特幣的來勢洶洶,政府該如何應變?
比特幣只是第一波洪水,接下來的新金融挑戰只會愈來愈巨大,在國家政治與經濟的治理上,政府,特別是中央銀行、金融監管單位負責人,勇於面對創新不可擋的事實,才有可能在這個演化過程中找到應對鉅變之道。
前美國聯準會主席柏南克去年底去職之前,在給參議院聽證會的信中這樣寫道:
「回顧歷史,虛擬貨幣被視為電子貨幣或支付系統科技的範疇之一,過去 20 年來不斷進化演變,這類型的創新也受到國會和監管機構的關注。
例如,1995 年美國國會眾議院舉行的貨幣的未來聽證會,討論虛擬貨幣早期版本以及其他相關創新。
副主席 Alan Blinder 作證時提出一個關鍵點:雖然這類型的創新,可能會帶來相關執法和監管上的風險,但同時,這些創新也具有可長期承諾的可能性(may hold long-term promise) ,尤其是當創新可以促進支付系統更快速,更安全,更高效率時。
雖然聯邦儲備銀行一直關注虛擬貨幣的發展與各種新支付系統的創新,但美聯儲並不必然有權監管這些創新服務提供者。美聯儲只有權監管由美聯儲所監管銀行所發行的虛擬貨幣。」(原文在此)
柏南克的態度在聽證會上給了監管單位更大的自由,聯邦官員在聽證會上作證說:「我們都同意且接受比特幣作為合法支付工具(a legitimate payment alternative),因為,在信用卡及 PayPal 等線上支付系統發展初期,犯罪也是一個問題,但這不應該是限制創新的理由。」
- 面對比特幣浪潮,各國政府是如何反應
根據美國參議院今年(2014)初的一份研究報告,對比各國政府對比特幣的態度,正視虛擬貨幣現實的國家,已經在嘗試收稅或有效監管的方法,如最早宣布比特幣是合法貨幣的德國,把比特幣視為外國貨幣,以外匯法規管制。也有想要趁勢在虛擬貨幣崛起過程中抓取國際影響力的,例如 Alderney 島,據報導他們打算要發展成符合洗錢法案的比特幣國際儲存中心。芬蘭由稅務機關出動,承認比特幣的交易合法性,然後在每一筆交易底下課稅。
反對國家陣營如中國宣告比特幣不是貨幣,警告金融機構遠離比特幣相關交易。法國央行警告大家比特幣有投機性質,小心其中的犯罪風險。冰島直接宣布比特幣是違法交易。英國政府漠視比特幣。
台灣也在這份報告中,歸隊在反對陣營裡:台灣當局警告投資者與業者遠離比特幣(Has cautioned investors and businesses away from Bitcoin)。
中央銀行和金管會的政策宣告原文內容是這樣的: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維護金融與支付系統之穩定,並確保新臺幣為法定國幣之地位,央行與金管會呼籲社會大眾,務請注意接受、交易或持有比特幣衍生之相關風險。
ㄧ、比特幣不是貨幣。
二、比特幣屬高度投機之數位「虛擬商品」,且缺乏專屬法規之交易保障機制。
三、央行與金管會將本於中央銀行法 (第 2、13 條)、金管會組織法 (第 1、2 條) 之職權,對於金融機構如辦理涉及比特幣之相關業務,於適當時機,依據相關法令,採取必要之措施。」
- 台灣將比特幣拒之門外,它擋掉的不只是犯罪的可能還有創新的機會
把比特幣定位為商品,金管會大刀禁止所有比特幣檯面上的交易。根據新聞報導,有業者準備設立比特幣 ATM,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說,「不准!」有創櫃版業者想要以比特幣做為創新項目,曾銘宗的說法是,「政府認為比特幣不是法定貨幣、且不得設 ATM,既然業者無法進一步在台營業,未來一定萎縮。」換句話說,不管虛擬貨幣如何演化、如何改變現有商業市場的交易方式,都跟台灣無關,也無需思考創新。
金管會說,這一切都是為了保護消費者。
比特幣引發的問題複雜且牽涉廣,我們絕對相信政府立意良善。不過,對比美國司法部助理部長 Mythili Raman 在參院聽證會上的說法:「在確認有大量合法用户的同時,保持謹慎態度,是執法人員的職責。(It is our duty as law enforcement to stay vigilant while recognizing that there are many legitimate users of those services.)」並非閉上眼睛看不到,就不存在。
不管在法令文告上如何禁止,比特幣不會消失,這波虛擬貨幣的蓬勃演化也一樣方興未艾,台灣一樣存在比特幣相關交易,金管會的保護說,到底保護了什麼?
歷史上,愈是無法迎向創新巨流的政府(政經既得利益者),愈會在迭代過程中,把人民(產業社會)帶往弱勢的一方。
- 延伸閱讀
40 國對比特幣態度總覽:台灣警告投資者遠離 Bitcoin
IBM 的「虛擬貨幣平台」專利被公佈了,未來的貨幣會怎麼發展?
金融業你就繼續裝聾做啞啊,貨幣革命要從科技業開始了
(本文寫作過程中感謝香港大學經濟金融系助理教授林則君提供的建議與討論;圖片來源:PerfectHue,CC Licensed)
Source: techorang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