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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的聲音「你」聽見了嗎?設立網路公投集結最大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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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年核四、樂生療養院、美牛、服貿、都更、七星潭引起大眾爭議的議題那麼多,這些年陳水扁、劉政鴻、吳育昇、林鴻池、馬英九,我們想要罷免的政客那麼多,但全部都沒有一個成功。

為什麼?

議題無法討論、罷免不能通過。回頭省視法規條文,我們發現:

1994 時,選罷法在除了「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之宣傳活動」、「要求立委罷免案的提議人 30 天內必須徵得相當比例之選舉人連署」等苛刻條件外,又火速新添了「禁止罷免投票與其他選舉合併舉行」以及「提高投票率門檻至 50% 以上」。

如此就罷了,去年冬天國民黨又將罷免提案、連署須附切結書與身分證影本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逕付二讀,使罷免的門檻及難度再次提高。

種種法規逐層上疊,現有制度讓我國公職人員選罷法,不只是墊高罷免人檻,一個存在卻幾乎難以實現的罷免遊戲規則,儼然成為民選公務人員和民意代表未盡職責時的免死金牌

這樣對嗎?

現有制度下,民意可以上達天聽(全世界),卻無法改變現實。我們可以遊行、可以反對,卻無法參與政治。只因為苛刻的法律規定。可是,如果我們有具法律效力的「網路公投」,那 30 天內、50 % 以上、不能宣傳、不需要合併,種種嚴苛的罷免規定,或許就很難再霸道得起來了。

目前社會中,越來越多公民團體、社會議題透過網路、社群的擴散來達到宣傳、集結的作用,也有越來越多生長在網路世代的年輕人長大,運用他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網路,關心社會、表達意見。也因此,儘管不具法律效益,卻有越來越多議題在網路上以連署的形式發酵。

回顧台灣過去曾有過的連署案,光是線上台灣連署資源運籌平台就有 10 頁的紀錄、1128 個議題、共 2,542,563 筆連署,其中連署議題時隔一周就增加了 10 起,全部內容包羅萬象從教育、媒體、交通、藝術、環保等不一而足。

「網路」是我們需要重視的重要媒介,也是未來一代重要的意見交流、表達工具;網路上正在形成一個積極的公民參與生態,也因此「網路公投」是我們在民主社會進程中必須考慮的項目。

  • 反黑箱服貿,網上掀起「兩岸監督法制化百位學者連署提案」連署活動

近來「網路連署」最著名的例子,可以說是在網路上進行連署的「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目前已有 16 個團體、5773 人簽署支持。

草案發起人、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副研究員邱文聰表示,這個法案很早就提出來了,經由他和幾位學界朋友一起研擬,才在最近完成、發表,並放在網路上供大眾連署。

他簡單介紹了一下「兩岸協定締結條例草案」,和他們的目的,如下:

包含公民參與、人權保障、政府義務、國會監督

他們希望能夠透過公布這項草案、透過跟大眾直接接觸討論、在網路上的討論,來讓越來越多人了解並加入連署活動。讓願意加入的大眾能夠聯絡所在區域立委,說服朝野立委在立院提案。

提到這邱文聰補充,在上一個會期在野黨提了七個版本的類似草案,可是全部都被程序委員會擋下了,希望這次能夠透過網路、FB、演講等方式集結民間的力量,讓這個草案能夠真的進入立法程序。達成實質上的代議民主。

邱文聰補充,這個連署名單可以讓立委看到足夠多的人民、反映民意,這樣他們就會基於選票的考量而行動。不過這項連署,也只是連署並沒有法律意義,因此無法作為同選票、公投一樣的效力。

但我們認為,這樣的網路連署已具有民意的基礎表達,它其實近似於「投票」。

  • 發展台灣網路公投的可能,難的不是技術是政治

這樣近似投票的線上連署,如邱文聰所說在我國法律上是不具備效力的。目前國際上擁有具效力網路公投的,有德國、愛沙尼亞等。

談到「網路公投的可行性」,邱文聰表示這項議題當然是可討論的,但對他而言,他還顧慮到網路上身分認證等問題。中銀律師事務所律師馮國昌表達了相似的顧慮,他解釋如果要修法成立「網路公投」可能面臨的幾點困難:

1. 無記名投票及投票權人人別核實的衝突

公投也是採無記名投票,但投票前又要確認投票人的身分(年齡及在中華民國居住期間),這在網路投票時,可能會有點問題。(白話說,就是萬一是公司的 HR,拿了公司所有人的姓名及身分證字號,我其實就可以上網投票囉~)

2. 自由意志投票的確保

公投法第 23 條第 1 項規定:「在公民投票案投票所或開票所有下列情事之一者,主任管理員應會同主任監察員令其退出:一、在場喧嚷或干擾勸誘他人投票或不投票,不服制止者。二、攜帶武器或危險物品入場者。三、有其他不正當行為,不服制止者。」

在網路投票時,喜歡控制別人的人,就比較可以逼迫別人投票(比如說家中較激進的長輩站在你電腦螢幕或手機的前面,逼著你投票給他看 … …)。

3. 「無記名」投票的確保

公投法也是採無記名投票,網路「領票」要記名(就是 log in 的意思),就難保 log in 後的投票結果不會被「還原」,影響投票結果的秘密性。(這在現行紙本無記名投票的狀態下,是比較有保障的)。

分享完這幾點後,馮律師結論技術上、立法上都絕對可克服,但難的是政治,他最後再次重申「上述問題都可以克服,端視國家政治想不想擁抱網路」。

  • 談到網路立法,技術真的沒問題?有問題的其實是政府?

適才馮昌國提及公投修法有技術上的考量,那就技術專家來看,「網路公投」在技術上是可成立的嗎、那些問題能否克服?

恰好前陣子台大資工系教授高成炎在《民報》發表了一篇文章,談論到網路公投的議題;所以當我們問及網路公投的可行性時,高成炎馬上肯定地答覆「技術上 100 % 沒問題!

他說:「我們有自然人憑證、我們有網路報稅、網路銀行、網路購物 … …,既然金流等都已經行之有年了,為什麼公投不行?」

高成炎認為相關法律機制都有了,其實修改、調整並沒有太高的難度。他說,最大的阻礙其實還是在「政治問題。內政部長蘇嘉全當時曾有一度點頭要放行網路公投,可是接任後的李逸洋上任後就推掉了,高成炎提到李逸洋的理由是:「公投太容易成立了不好。」

這顯示出曾有一度我國政府也認為上述的種種「疑難雜症」並非阻擋「網路公投」的理由,技術、立法都不是問題,可是最終卻卡在政治人物、政府的恐懼。

現今網路儼然成為生活不可或缺的部分、軟體正在吃掉全世界,未來我們的生活會在萬物連網的環境之中;最重要的是這一代隨網路長大的青年已經成人,他們有自己的意見和主張,而讓他們透過最熟悉的管道發聲,是政府的義務、世界的趨勢。

我們需要網路公投的成立,這將可以大大的幫助各類社會團體集結到有力量的支援、這可以讓更多人參與社會發表意見、這能更有效地推動公共議題。

當技術、法律都客觀容許社會進步時,政府沒道理阻擋。

  • 延伸閱讀

中國二十年內不敢 COPY 這個:網路通訊公民投票--小全通訊社

(圖片來源:Changhua Coast Conservation Action,CC Licensed)

Source: techorange.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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