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學校要製作遊戲,要先搜集資訊,要搜集台灣的一、二、三級古蹟來自己做桌遊,沒想到現在古蹟名詞都不一樣了~
台灣的古蹟定義、分級 與 古蹟列表
現在古蹟的分級除了一、二、三外,還有分 「國定古蹟」、「直轄市定古蹟」、「縣(市)定古蹟」,先有此概念再來看下述的內容:
- 此篇有整理台灣各縣市的古蹟與分級列表:臺灣古蹟列表
再來來學習什麼關於「古蹟」的基本知識(古蹟的定義、分級、怎麼評定的)
下述整理自此篇:古蹟的定義與分級
什麼是古蹟?
- 人類漫長的文明發展過程中,為了適應外在環境所建造的住屋、城堡、橋樑、道路乃至獲得心靈安慰所建的寺廟、教堂等建築物,經過一段時間之後,能逃過天災人禍而倖存下來的,便成為歷史的見證。
古蹟一定要有一百年以上的年紀嗎?
- 古蹟分級的意義,取決於其所代表的歷史影響力,並且可以隨時代意義而調整其級別。由於保存文化資產的風氣愈來愈盛,所以許多市定古蹟根據文化上的意義,已經有歷史不到50年的古蹟出現,古蹟已經不再等於百年老屋了。
古蹟的分級?
- 民國八十八年第一次公布古蹟的分級(中華民國法律《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7條)
- 以前古蹟分為
- 一級
- 二級
- 三級古蹟
- 而現在古蹟分為
- 「國定」
- 「直轄市定古蹟」
- 「縣市定」
- 另外還有一種就叫做「歷史建築」:歷史建築就是還沒有達到古蹟的條件,但還是把它保留下來。
- 以前古蹟分為
古蹟的類別?
- 依使用功能可區分為十三大類
- 城郭
- 郭塞
- 衙屬
- 書院
- 園林
- 寺廟
- 教堂
- 牌坊
- 碑碣
- 陵墓
- 橋樑
- 其他的建築物
定義三級古蹟為何?
- 一級古蹟:主管單位「國定古蹟」。古蹟具有全國性意義及價值的,屬一級古蹟。
- 二級古蹟:主管單位「直轄市定」。古蹟在歷史上有重要性的紀念,但不一定是全國性。
- 三級古蹟:主管單位「縣市定」。古蹟具有地方性的歷史價值。
古蹟之審查評定原則
- 所有歷史、文化、藝術價值。
- 時代之遠近。
- 重要歷史事件或人物之關係。
- 表現各時代之特色、技術、流派或地方之特色。
- 數量之多寡。
- 保存之情況。
- 規模之大小。
- 附近之環境。
- 其他有關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