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金融管理局今日連同中國人民銀行、澳門金融管理局正式公布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實施細則。三地銀行完成準備工作後,最快10至11月陸續展開跨境理財通服務。
跨境理財通是專為個人投資者而設的互聯互通機制,南北雙向,其中南向通是指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居民通過在港澳銀行開立專屬投資帳戶購買港澳地區銀行銷售的合資格理財產品,北向通則為港澳居民通過在大灣區內地銀行開立專屬投資帳戶購買內地銀行銷售的合資格理財產品。
南向通和北向通各設1,500億人民幣單邊總額度,投資者個人額度為100萬人民幣,首階段只會開放中、低風險理財產品。
香港金管局總裁余偉文表示,粵港澳大灣區個人投資者可通過跨境理財通投資多元化理財產品,不但選擇更多,也為三地銀行和財富管理業創造機遇,促進人民幣跨境流動和使用,進一步鞏固香港作為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的角色。
金管局副總裁劉應彬在新聞發布會上講解開戶安排。他指,有意透過跨境理財通投資的港人須在一間香港銀行開立匯款帳戶,並在其內地夥伴銀行也開設專屬投資帳戶,兩者配對,才成為一套跨境理財通帳戶。
一般而言,投資者須親身到內地開立投資帳戶。劉應彬表示,當局得悉業界對見證開戶有強烈訴求,特區正與內地監管當局商討,希望在現行安排的基礎上以試點形式逐步確立見證開戶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