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宣布,第四場區議員宣誓儀式下周五在北角社區會堂舉行,涵蓋荃灣、屯門、元朗、葵青、離島共五區區議會的區議員,由民政事務局局長徐英偉作為行政長官授權的監誓人監誓。
《2021年公職(參選及任職)(雜項修訂)條例》規定區議員須宣誓擁護《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區。
根據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監誓人負有確保宣誓合法進行的責任,對符合該解釋和香港法律規定的宣誓,應確定為有效;對不符者則應確定為無效,並不得重新安排宣誓。
宣誓人必須真誠信奉並嚴格遵守法定誓言,若作出虛假宣誓或在宣誓之後從事違反誓言的行為,須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政府將於舉行宣誓儀式後發布宣誓有效的區議員名單。如區議員宣誓有效性存疑,監誓人會按相關法例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