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事務總署轄下牌照事務處今日向法院申請發出八張傳票,分別向香港童軍總會總監俱樂部的牌照持有人、餐飲服務供應商和兩名負責人,以及三名涉嫌在該處組織群組聚集的人士提出檢控。
根據調查,總監俱樂部的牌照持有人、餐飲服務供應商和兩名負責人4月10日容許和安排於該餐飲處所舉辦宴會活動,而人數超過當時規定的20人上限,涉嫌違反食物及衞生局局長按第599F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就會址發出的相關規定和指示。
此外,該餐飲服務供應商和三名香港童軍總會人士分別因容許受禁群組聚集和組織有關宴會,涉嫌違反第599G章《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的相關禁令。
牌照處審視所有資料後,向法院申請向牌照持有人發出一張傳票,向餐飲服務供應商和兩名負責人發出四張傳票,並向三名組織有關宴會的人士發出三張傳票,案件會在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