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將全球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到2050年實現零排放對於大多數發達國家來說是不夠的
- DNV的《實現淨零排放的路徑》報告認為北美和歐洲必須到2042年實現碳中和,印度次大陸到2050年將成為淨排放區域
- 淨零排放報告認為,由於到2050年能源生產無法實現碳中和,因此需要碳捕獲、儲存和利用
- 雖然到2030年實現排放減半的目標難以實現,但如果我們想要任何機會達成未來1.5攝氏度的升溫控制,就需要盡早採取大規模行動
- DNV的最新報告《實現淨零排放的路徑》介紹了將全球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的可行方法
挪威奧斯陸2021年10月28日 /美通社/ -- 根據《能源轉型展望》作者的最新分析,將全球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的可行途徑是要求部分國家和行業在本世紀中葉之前較好地實現淨零排放。政策制定者將聚集於格拉斯哥召開的COP 26峰會,目標是到2050年實現淨零排放。根據DNV的淨零排放路徑報告,要實現這一目標,北美和歐洲必須於2042年前實現碳中和,之後實現碳負排放。該報告同時表明,到2050年大中國地區必須在2019年的基礎上減少98%的排放。對於那些無法在同一時間框架內完全擺脫化石燃料的地區,淨零排放的過渡會更緩慢,例如印度次大陸將減少64%的排放。
《實現淨零排放的路徑》還列出了不同行業所需的脫碳速度。那些難以減排的行業需要更長的時間脫碳,即便像海事(到2050年減排90%)和鋼鐵製造(減排82%)等行業大規模引進更環保的技術,它們到2050年也僅能達到淨零排放。
《能源轉型展望》預測了到2050年最可能出現的能源未來,而《實現淨零排放的路徑》則提供了將全球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的可行途徑。報告獨樹一幟之處在於,這是唯一一份從2050年角度出發尋求彌合差距的報告。
「淨零排放是不夠的。因為無論怎樣努力,許多發展中國家以及難以減排的行業都無法在2050年實現零排放 -- 而這是將全球升溫控制在1.5攝氏度以內的關鍵門檻」,DNV集團總裁兼首席執行官艾瑞民(Remi Eriksen)表示,「因此,發達國家、領先公司以及易於電氣化的行業要在2050年之前將碳排放降至零以下。」
淨零報告中列出的一次能源結構與當前軌跡截然不同。電力只滿足一半以上(51%)的能源需求,其中風電和光伏占比為86%。氫在難以減排行業的脫碳中發揮著關鍵作用,份額達到13%。化石燃料仍是到2050年無法完全脫碳的國家和行業的必需品。儘管2028年之後將不再需要開發新的油氣田,21%的能源份額仍來自化石燃料(石油占8%、天然氣占10%、煤炭占3%)。淨零報告指出,必須採用碳捕獲和消除技術,以消除最後20%的排放。核能的地位微乎其微,因為與可變可再生能源相比,其成本過高。
目前來看,《巴黎協議》提出的到2030年排放在2017年基礎上減半的中期目標無法實現,淨零排放報告將減排目標定為30%。然而,如果未來技術如綠氫和碳捕獲及儲存要擴大規模,現在就要出台政策和進行投資。與此同時,要立即著手發展太陽能和風能,加速能源系統的綠色電氣化。
實現淨零排放路徑的關鍵制約因素是時間而不是金錢。即使需要龐大的投資,特別是在短期內(30年內累計可再生能源投資為55萬億美元、電網投資為35萬億美元),為實現控制升溫1.5攝氏度的額外成本還不到全球GDP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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