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委員會宣布收緊居屋和綠置居單位的轉讓限制,業主在第二市場以不高於原價轉售單位的年期由兩年增至五年,而在公開市場的轉售限制期限則由十年延長至15年。
房委會的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今日開會,決定自出售居者有其屋計劃單位2022、出售綠表置居計劃單位2022兩個計劃首次推售居屋和綠置居單位起,實施新限制。
在現行規定下,轉讓限制適用於2019年或以後首次推售的居屋和綠置居單位。這些單位的業主可在首次轉讓日期起計十年後繳付補價,繼而在公開市場轉售單位。至於未繳付補價而在第二市場轉售的單位,由首次轉讓日期起計,業主可於兩年內以不高於原價轉售予房委會訂明的各類買家,或於第三年起按自行議定的價格轉售。
在新措施下,業主在第二市場以不高於原價轉售單位的規管期,會由首次轉讓日期起計首兩年增至首五年;在公開市場的轉售限制期則由首次轉讓日期起計首十年增至首15年。
房委會表示,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已充分考慮多項因素,包括近年第二市場較短期的交易數目增加、社會普遍認為不應讓業主在購買單位後短期內以自行議定的價格在第二市場轉售單位,以及房委會將推售更多居屋和綠置居單位。
房委會強調,經修訂的轉讓限制將在有效防止短期投機和促進資助出售單位的市場流轉之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