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局表示,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去年3月通過鰂魚涌兩地段的原址換地方案,政府積極按有關框架和申請人磋商詳細地契條款。由於地契條款和土地補價金額尚未落實,換地程序並未完成。
發展局今日回應傳媒就鰂魚涌海裕街海濱用地發展的查詢,指原址換地是為取代業權人於該處推展工業大廈發展項目。按照城市規劃委員會2019年2月的許可,在按十足市值繳付地價後,業權人可在重新獲批地段進行海濱休閒、旅遊及商業發展,並需負責興建地段以外的公眾休憩用地和有蓋行人天橋,建築費用從地價中扣除。規劃許可有效期至明年2月。
擬在換地後重新批出的地段部分屬私人土地,部分則屬政府土地。一般而言,私人土地的買賣屬商業考慮,無須經政府審批,但有關土地買賣不會也不可涉及尚未完成換地程序的政府土地。
擬進行原址換地的私人土地業權若有變動,政府會與新業權人聯繫,了解新業權人是否有意履行原址換地方案。如新業權人有意並提出申請,地政總署會按該換地方案向新業權人跟進,包括地契條款和土地補價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