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刊憲把猴痘列為法定須呈報傳染病,並公布準備及應變計劃。一旦猴痘在本港出現甚或爆發,應變計劃會立即啟動。
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表示,香港至今未發現人類感染猴痘病毒確診個案,但一些猴痘流行和非流行的國家最近都出現個案,世界衞生組織呼籲各地政府作好準備。
為加強本港監測和應對猴痘的能力,政府刊憲把此疾病列為香港法例第599章《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的表列傳染病,以及香港法例第599A章《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下的指明疾病。按照規例,醫生若懷疑病人感染猴痘,須向衞生署呈報。
至於應變計劃分為戒備、嚴重和緊急三個級別,會因應風險評估和猴痘對本地社區造成的健康影響而啟動。防護中心指,各應變級別有相應的指揮架構,並已制訂應變系統框架,協調不同政府部門和機構按議定機制採取行動,以減低本港的猴痘患者和死亡人數。
政府會繼續與世衞保持緊密聯繫,密切留意外地錄得的猴痘感染個案和世衞最新建議。
市民如出現猴痘症狀,包括發燒、劇烈頭痛、肌肉痛、淋巴結腫大、口腔潰瘍和皮疹等,應盡快求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