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至24學年起,所有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和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新聘任的教師必須通過《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教育局今日向全港學校發出通告,公布有關要求和細節。首輪測試(學位程度)12月3日舉行。
本學年起,公營學校新聘教師必須在《基本法》測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考慮聘用。行政長官2022年施政報告公布,2023至24學年起,教師《基本法》測試的要求擴展至所有直接資助計劃學校和參加幼稚園教育計劃的幼稚園,測試内容涵蓋《基本法》和《香港國安法》。
除常額教師,以現金津貼聘請的新聘教師也須通過測試。有關要求適用於教師職系所有職級,包括校長。
因應中小學和幼稚園教師職位入職要求不同,教育局本學年會舉辦五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分別供學位程度和非學位程度人士參加。
過往曾參加《基本法》測試並取得及格成績的人士,如欲在2023至24學年入職或轉校,均必須重新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並取得及格成績,方可獲學校考慮聘用。
測試內容和形式參照公務員事務局《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安排,以筆試形式考核,設中英文版本。
考生在20題多項選擇題中答對十題或以上,會被視為及格。持公務員事務局發出《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及格成績人士,會被視為已符合相關要求,不需再次參加教育局舉辦的測試。
首輪《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學位程度)12月3日舉行,有意參加者可在本月26日上午9時至11月7日下午5時登入教育局網上申請系統提交申請。測試名額有限,先到先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