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今日通過修訂《放債人條例》,將法定貸款利率上限調低至48%,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歡迎。
經修訂的條例12月30日生效,法定貸款利率上限將由年息60%下調至48%,敲詐性利率的門檻則由年息48%下調至36%。
許正宇表示,近年社會各界關注放債利率水平,認為利率偏高會對借款人尤其低收入者造成傷害,並引起其他社會問題。政府參考消費者委員會的建議、本地放債行業現時採用的實際利率、海外地區貸款利率上限和其他市場數據後,提出調低法定貸款利率上限。
政府去年已優化放債人牌照條件,要求放債人訂立任何無抵押個人貸款協議前,必須評估申請貸款人士的還款能力,並充分考慮評估結果。當局並已加強規管放債人廣告和保障貸款諮詢人。
許正宇說,政府會持續檢討放債人規管措施,透過公眾教育宣揚審慎借貸的重要性,以及促使放債人更負責任地批出貸款,保障公眾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