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為入境旅行團提供的針對性安排今日實施,持牌旅行代理商須預先向旅遊業議會提交申請,承諾嚴格遵守適用的防疫要求,以安排持有黃碼的入境旅行團旅客按行程進入特定餐飲處所用膳。
額外防疫要求主要包括持牌旅行代理商須向旅議會登記行程、隨團持牌導遊、接待的酒店或賓館和餐飲處所等資料。而隨團工作人員在接待入境旅行團之前和之後也須接受額外的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
此外,持牌旅行代理商須安排旅客入住「接受確診住客原址隔離的酒店和賓館名單」內的持牌酒店或賓館。
負責接待入境旅行團旅客的餐飲處所須透過持牌旅行代理商向旅議會提交承諾書,承諾安排有密封間隔的獨立房間、「包場」或整個露天座位範圍予入境旅行團的旅客用膳,並須採取額外感染控制措施,例如旅客用餐後須徹底消毒房間方可接待其他客人等。
相關餐飲處所不可同時容許隨團工作人員、餐飲處所員工或其他顧客於同一範圍用膳。而負責招待入境旅行團用膳的餐飲處所員工須接受額外的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旅客用膳期間,同一範圍內也不可有現場表演。
此外,餐飲處所須配合旅議會、旅遊業監管局就接待入境旅行團的場地條件、安排進行查察工作等。
另外,明天起入境並已完成向旅議會提交申請和登記行程的旅行團,如有關來港旅行團旅客只在香港逗留不多於四天,只須在抵港當天接受一次2019冠狀病毒病核酸檢測,但在行程期間仍須每天進行新冠病毒快速抗原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