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署公布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第二階段檢討報告。報告全面檢視院舍及家舍形式照顧服務和寄養服務,並提出39項改善建議,政府會積極跟進。
兒童住宿照顧及相關服務檢討委員會去年4月成立,分兩階段進行檢討。第一階段檢討報告去年8月完成,就留宿幼兒中心、設有住宿服務的特殊幼兒中心提出31項建議,現正逐步落實,而第二階段檢討工作同年9月展開。
院舍及家舍形式照顧服務涉及兒童院、男/女童院、男/女童宿舍、兒童之家和輕度弱智兒童之家。在第二階段檢討報告中,委員會就有關服務的質素、規管、規劃和供應四個範疇提出建議,包括增加各級人手、擴闊專業人員支援、加強員工培訓並要求院長必須完成保護兒童培訓課程、優化轉介機制和指引、強化個案社工職能、加強離院支援等。
寄養服務方面,委員會的建議包括引入彈性招募和照顧安排、加強對寄養家長的支援和培訓,以及加強宣傳來吸引更多社會人士成為寄養家庭等。
社署表示,委員會的檢討工作已完成,政府感謝各委員提供寶貴意見。當局會積極跟進檢討報告內容,確保改善建議有效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