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今日刊憲生效。政府表示,將依法開展組成新一屆區議會的工作,包括任命委任議員、籌備選舉,以及為區議會運作和區議員的履職監察機制訂立指引,目標是明年1月1日成立新一屆區議會,服務市民。
為杜絕第六屆區議會的亂象,並提升地區治理效能,政府5月2日公布完善地區治理工作的建議方案。《2023年區議會(修訂)條例》旨在落實方案中有關重塑區議會的建議。
政府指出,重塑區議會是完善地區治理工作的重要一環,隨着條例實施,在制度上全面貫徹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區議會將重回《基本法》的初心,發揮其應有的服務和諮詢功能,配合政府落實地區工作,提升地區治理效能,實現良政善治,提升市民的幸福感和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