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電台撤回原已遞交的數碼廣播聲音牌照申請,決定把資源集中投放於互動、網上及手機的「互動數碼廣播」。商台表示,這是為了專注「商台互動」,而非因投資費太高。
透過網絡的廣播與大氣電波傳送的數碼廣播完全不同,商台認為數碼聲音廣播不夠互動,有它的道理,但也不代表希望提交營辦申請的雄濤廣播,沒有他們的運作和盈利模式,反而數碼聲音廣播對商台傳統的電台廣播直接競爭,是鐵一般事實。而且一如商台會想利用網絡服務突破地域和市場局限,雄濤也不會只辦數碼聲音廣播,必同時提供互動網絡服務。到時兩陣對壘,一邊是傳統電台加網台,另一方是數碼廣播加網台,且看鹿死誰手。筆者反而關注,香港電台何時落實數碼廣播發展,和如何提升其網上互動服務。
剛好政府為《通訊事務管理局條例草案》刊憲,合併廣播事務管理局及電訊管理局,從發展角度看,統一規管機構有其優勢亦是國際趨勢,是業界普遍同意的。但筆者關注代表資訊技術界立會議員在報章撰文指「網上電視亦越見普及,但現有法例卻未有監管」,議員是否想引入連一眾網台也要受未來通訊局發牌監管,商台也會要申請牌照?這建議顯然與現行廣管局和電訊局的監管政策甚至國際做法有異,令人擔憂有人借機加強對內容監管。筆者認為從業界或公民社會角度皆不能接受。
刋載於《蘋果日報》2010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