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達通出售用戶個人資料圖利,事件越鬧越大,從很多角度值得企業管理人反思。八達通的私隱保障問題,還得深入分析,但筆者觀看管理層處理事件的手法,不得不說今日的管理專才賺錢也許很叻,風險管理和社會責任兩方面,就落後現代社會要求。
不止八達通,近期例子如紫金(2899)和霸王(1338)等,他們的公關和風險管理公式似乎就是否認,好像只要說沒有這事,問題就會消失,但今天的網絡通訊和傳媒文化,當然不會如此,而八達通只不過是處理得更笨拙而已。
說到社會責任,企業管理專才更是不懂,他們以為社會責任是搞搞綠色、做些義工及捐點錢的事。今天的企業社會責任是一種態度,對社會和市民的尊重。面對私隱問題,若堅持盈利第一,其他守法就算,結果必然是連法例也弄不清楚。所以八達通和其他大企業,包括銀行,才堅持採用 opt out,不肯改為對用戶公平些的 opt in;當有人質疑時就說一切守法,用戶簽約時已同意細字條款,漠視 consent是不夠的,必須是用戶清楚明白的 informed consent。
若企業和其管理層不作思想大改革,災難只會再發生。未來企業聘任高層時,宜把公關能力和重視社會責任,放在賺錢能力同等甚至更高位置,因為企業總裁未來要在更多「沒有過濾保護」情況下面對傳媒、公眾和政客。始終公司賺錢不是一人的事,但要令公司形象和聲譽盡失,卻可由一人引發。
刋載於《蘋果日報》201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