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星期五的「
盜版殺了音樂產業」一文果然引起不小的迴響,連資深音樂人
深白色也跑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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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無法確定是三位中的哪一位,但是很高興能夠有這麼多專家一起來研究「音樂的未來」這個重要課題。(當然這位深白色也有可能是
冒名頂替的高中生,雖然這麼多年,應該也變成社會人士了。)
最多人抱怨的是我說了那麼多現況、窘境,卻沒有對所謂「未來的商業模式」有更多描述。沒問題,今天我們就來聊聊音樂的出路。
消費習慣的改變
首先,我們必須要先接受一個現實,那就是消費者的習慣已經大幅改變了。在這個網路時代,消費者會越來越趨向「我要我想要的,現在馬上!」這樣的偏好。所以,只要有機會打破傳統束縛
— 一張 CD 只能裝 74 分鐘、一次出門最多背個 30 張、廣播電台只有 50 台,他們絕不會客氣。
通路革命 → 個人品牌
另一方面,網路背後代表的是通路的革命。以往,少數的唱片公司把持著音樂人到消費者之間的通道。所以,你除了「把歌做好」和「跟唱片公司、製作人保持良好關係」,沒有太多其他的選擇。但是網路和
社群媒體的出現改變了一切,現在,除了產品 (音樂),你還可以擁有自己的通路,一班直達消費者的列車 — 請參考
小賈斯汀和
Jonathan
Coulton 的故事。除此之外,像 iTunes 等網路音樂商店,大多也都開放讓你自行上架。
「下載」的問題
而網路之所以讓音樂人害怕,是「盜版」的問題。在音樂人的眼中,盜版是一個三頭六臂的魔王,辛辛苦苦做出來的音樂,只要一不小心被魔王抓去,就只有被吞蝕殆盡的命運。但真實的情況並非如此,如果你有嘗試過「下載」音樂,你就知道這其實是一個非常繁瑣的過程。運氣好你可能在
30 分鐘後可以聽到你想聽的,運氣不好三天後你都還沒等到。這也就是為什麼在 iTunes 推出幾年之後,北美的非法下載就已經
降到 30%,而合法購買則大幅提升至 70% — 消費者要的是「NOW」,可以省下來時間精力,付個 1
塊美金方便費,對他們來說非常合理。
所以,當我們清楚了網路帶來的這些趨勢,身為音樂人,除了建立起自己的通路、個人品牌、網誌、粉絲頁,到底有什麼商業模式是你可以嘗試的?
賣單曲
或許你會覺得很悲觀,那麼多人在非法下載了,我的單曲怎麼可能賣得出去。說真的,你不試怎麼知道?全球已經有超過好幾億的 iTunes
用戶,但可惜的是大多數中文歌根本沒有上架。你不給消費者機會買你的音樂,怎麼知道他們買不買,今天就
把你的歌放上去吧?除此之外,別忘了
Amazon MP3 Store 上也有好幾億的消費者有可能會買你的單曲。
出租音樂
除此之外,別忘了月租式的音樂服務,它們大多提供還算合理的使用權利金。據我所知,KKBOX 是有提供
單曲上架服務的。此外,也別忘了
ezPeer 和國外的
Pandora、
Last.fm、
Spotify 等等。
現場活動
而無論網路再怎麼發達,我認為它無法取代現場活動的體驗。所以無論是 Live Band、各種演唱會、發表會、商演等等,都將會是無法取代的收入來源。
周邊商品
既然成為了一個品牌,那除了音樂,你當然也能賣周邊商品。T-Shirt、馬克杯、滑鼠墊、手機套只是最基本的,再屌一點就像馬念先一樣
把自己化身為一個 App
吧!
代言
有了通路 (網誌、粉絲),有了影響力,除了賣自己的商品,你當然可以幫別人賣商品。不,在網路的時代,其實你不需要品牌的許可,就可以
賣他們的東西。
也就是換句話說,你要把自己從一個音樂人,轉變成一個媒體、一個通路。我知道你只想單純的做音樂,但這個世界已經變了,連農夫都必須要學產銷,做創投都必須要經營部落格,為了生存下去,我想沒有人可以繼續躲在洞穴裡。況且,這次,你終於不需要被唱片公司統治,終於可以自己掌握自己的未來,你難道不會覺得興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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