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Facebook個人頁面要到10月4號才會正式上線,但很多人迫不及待開始試用,
Carrie的
教學文章一開張,立刻衝上TO上週熱門分享第一名。
看到這麼多人的介紹,為了印證我心中的一個猜測,我也開了測試版的個人頁面。完成的一剎那,我幾乎是立刻就脫口而出:果然!這不就是個人新聞台嗎?在「原廠設定」的朋友自動訂閱功能下,這新聞台一開張,我就有3位數的訂閱讀者。若再加上多媒體中心的功能,音樂、影片、各種新聞整理,這就像一家媒體的發行平台。
我彷彿看到明日報的影子。這是絕對進化版的個人新聞台,我不相信,Facebook這個改版沒有一丁點「媒體個人品牌化」的意圖。
搜尋了一下,哈佛大學專門討論新聞產業發展的Nieman Journalism Lab上,果然兩篇頭條,都在討論新版Facebook,而且跟我想的一樣,其中一篇說:
(新版功能)讓訊息傳遞的形式,更像個人報。 (meant to make the News Feed look more like “your own personal newspaper”)
另外一篇是Facebook的「新聞記者專案經理」Vadim Lavrusik (是的,Facebook裡面至少有一個針對新聞記者需求而成立的program)自己寫的,叫做「
Facebook新版對新聞記者的意義」,說明新版功能如何協助新聞記者建立個人新聞品牌,有興趣的人可以看原文,簡單整理重點在這裡:
1.subscribe:不是朋友也可以訂閱,人數無上限,新聞記者不用開粉絲專業就可以經營個人新聞品牌。這些訂閱內容,會自動更新在訂閱者塗鴉牆右上角的News feed區塊上。換句話說,新聞的發佈和發行同時完成。
2.Timeline:時間軸自動完成新聞記者發佈內容的紀錄,就像一個書架,把過期內容都放在裡面,包含與讀者的互動。這個書架很自然會彰顯記者的「品牌個性」,例如,專門追蹤科技新聞、專門寫辛辣評論等。
3.News feed和即時Ticker:訂閱的內容依照熱門程度排序,只要文章得到認同,即使過時也還會放在頭條。
這些新功能,讓記者更願意花時間生產有品質的內容,因為內容好或不好的判斷,不再是由總編輯在編輯會議上「猜」出來的,而是由讀者看過之後給予的最直接評價。
新版功能公布之後,很多人把焦點放在隱私權被侵犯的問題上,
inside的Fox寫了一篇很棒的分析文章。但侵犯隱私權的另一面,是個人行銷更容易了。對新聞工作者來說,特別是想要以高品質內容經營個人品牌的新聞記者來說,這是另一種新的可能!
重新給新聞從業者該有的職業尊重和期待的,新的可能。
我在2000年進入平面媒體,就在網路熱潮正興盛的時候,也是那一年,媒體開始走下坡。銷售量不斷下滑,10年來,新聞業薪資水準不斷縮水,人才也不斷流失。於是,熬夜加班成了常態,賣肝換不到股票,卻只換到無盡的羞辱。因為不賺錢,沒有資格要資源、要人、要設備。於是,團隊人數不斷減少,一個記者要寫三人份的稿子,也許還要兼作後製工作,編輯品質不斷下滑,銷售量繼續探底。
「網路殺了媒體業!」
這是在業內最常聽到的結論,廣告部門、行銷部門、編輯部門,全都義憤填膺,怒指讀者只願意在網路上看免費的內容,不願意花錢買內容。但是,真的是這樣嗎?
用低於水準的資源生產出來的內容,品質好到足以讓消費者付錢閱讀嗎?面對網路世界帶來的衝擊,媒體業面對資訊成本降低的唯一方式,就是餵以「好賣的」的內容。好賣的定義,有時候是腥煽色,有時候,則可能是看廣告客戶臉色而寫出來的。接下來,採訪本身不再具有第四權的威信。電視台一天四則新聞的壓力,有些記者乾脆不出門,就在網路上抓新聞交差了事。
然後,社會大眾以「妓者」來統稱「記者」。那是因為,連新聞業者自己都不願給予新聞專業最基本的尊重與期待。
不是網路殺了媒體業,是網路暴露了傳統媒體編輯的組織惰性和弊病。
沒有網路之前,獲取訊息的成本太高,所以我們需要一個大型的組織機器,以由上而下的命令方式,由總編輯統領一切,幫我們決定哪些訊息應該要花資源去挖掘,應該怎麼詮釋。媒體權威說的就是事實。大眾幾乎完全沒有對這些詮釋判斷的基礎。
當訊息流通的成本愈來愈低,當所有消息來源同時也具備向大眾曝光訊息的能力,我們愈來愈不需要一個龐大的新聞組織矗立在眼前,壟斷訊息來源,告訴我們什麼才是真的、什麼才是好的。但是,這些組織還是存在,由上而下的編輯邏輯還是存在,只是得不到觀眾的青睞,腳步明顯蹣跚,愈走愈不知道該往哪裡去。
可是,內容不是因為有這些新聞組織才存在的。內容,是被個人(以前叫做新聞記者、編輯,現在可能更適合的名稱是部落客、網路名人等)生產出來的。大眾還是需要好的內容,特別是資訊爆炸時,我們更容易依賴這些人所提供的內容。我們信賴他們的原因,更可能的是,他們不會假裝中立、個人風格明顯,而且只關注他們熟悉、想要關注的內容議題,超出他們熟悉的議題之外,他們跟我們每一個人一樣,也變成讀者之一。
擁有個人品牌,這些個人新聞工作者,可以自己決定如何讓個人品牌商業化,只要他的讀者們同意,他可以運用廣告、演講、專案合作顧問等,任何方式來獲取合理報酬。
網路沒有謀殺媒體業。網路只是打破訊息來源的權威性,釋放新聞或內容的各種可能表現,改變新聞產業的商業邏輯。
個人部落格或個人新聞台的功能,不是新的功能,但這樣的事情發生在Facebook上,搭配8億人的交友網絡資產,這種「個人新聞品牌」的可發展性,變得更有可為。
TechOrange樂於看到這樣的發展。身為網路媒體,TechOrange的編輯邏輯也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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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資料:
Nieman, 圖片來源:
theantisocialmed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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