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公布通緝五名潛逃海外、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的人士,並就每名被通緝者懸紅100萬元賞格,呼籲市民提供消息。特區政府強烈支持國安處依法採取行動,通緝涉案人士。
警方指,鄭文傑、許穎婷、邵嵐、霍嘉誌、蔡明達竄逃外地後涉嫌繼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包括煽動分裂國家、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五人的行為嚴重危害國家安全,警方依法申請拘捕令並通緝有關人士,而法院已發出拘捕令。
特區政府表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最高原則,也是特區責任。特區政府堅決依法履行維護國家安全職責和義務,依據《香港國安法》和有關法律規定,有效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被懸紅通緝人士多次公開進行危害國安行為和活動,包括鼓吹以武力等手段實現「港獨」、請求外國對中央和特區官員、司法和執法人員等進行所謂「制裁」。當局必須迎頭打擊以履行憲制責任,捍衞「一國兩制」方針和法治精神。
保安局表示,《香港國安法》有域外效力,警方有責任依法追究在境外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人士。與早前通緝的八人相同,該五人竄逃外地後涉嫌繼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其危害國安的惡行昭然若揭。
該局指,不論包庇這些竄逃者的國家和政客如何無理抹黑,警務處堅定不移、無所畏懼,奉行有法必依、違法必究原則,依法採取一切必要措施,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局方連同執法部門會依法阻止竄逃海外人士進行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追究逃犯、其黨羽,以及資助他們的人士的刑責。
另外,國安處昨日採取執法行動,在全港各區拘捕兩男兩女,年齡介乎29至68歲,他們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下的資助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罪。
四名被捕人士涉於2020年12月至今年11月期間透過網上眾籌平台資助兩名被通緝的竄逃海外人士進行分裂國家活動,涉及金額由約一萬至12萬元不等。四人正被扣查。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包括透過網上平台,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屬犯罪。警方會對相關犯罪行為嚴正執法,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