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日公布通緝五名潛逃海外、涉嫌干犯《香港國安法》罪行人士。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指,警方的通緝行動完全基於證據,促請英美等國停止包庇逃犯,也不應干涉特區依據法例而作出的行為。
鄧炳強今日會見傳媒時重申,《香港國安法》具域外效力,通緝犯勿以為逃到外國便不用承擔法律責任。
鄧炳強又提到,警方日前拘捕四人,他們涉嫌在網上眾籌,為危害國家安全的通緝犯提供金錢資助。
他說,若有人明知某人干犯或涉嫌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卻仍捐錢予該等人士繼續進行有關行為,便有可能犯法,有關界線非常清楚,絕不含糊,市民不應以身試法。
另外,黎智英案下周一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鄧炳強表示,留意到法院以往審理類似案件時,有很多自稱「旁聽師」的人作出滋擾行為、影響法庭審訊。
有見及此,警方與司法機構已作出協調,將在法院對訪客進行X光機檢查;警員也會在法院周圍加強巡邏,並派出爆炸品搜索犬協助。
他說,任何人企圖騷擾審訊進行,又或企圖恐嚇任何參與司法過程的人員,警方會毫不猶豫即時採取果斷行動。